现就如下项目进行磋商方式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一、项目名称:哈萨克斯坦能建海投萨**300MW光伏配储能项目财税服务
二、采购人名称:****
三、采购人地址:**市**门内大街28****中心东座3层
四、本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5万元,若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上述预算,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六、本次项目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内容:财税尽职调查、税务架构分析、交割日财务分析及其他服务。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相关资质: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质:
1.国际所首批名单仅限全****事务所(普华永道、德勤、毕马威、安永),国内所需****协会最近一年公布的机构排名中居前20位;
2.供应商应具有丰富的跨境收并购项目财税尽职调查经验,能够通过开展专业、独立、客观的尽职调查,准确识别项目涉及的相关财税风险;
3.供应商应****电站等基础设施类收并购交易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4.供应商应对哈萨克斯坦政治、经济、投资、财税环境较为熟悉,能够基于上述角度有针对性地为本项目提供财税服务;
5.供应商应具备跨境交易架构设计和税务筹划能力,能够基于本项目投资目标制定具备税收优势的交易架构方案。
6.供应商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团队配备:供应商应具有专业的财税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具备上述相应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项目经验。提供本次财税服务的人员应为最终报价文件中所列人员,不得任意更换。
(三)保密要求
供应商需在报价文件中做出保密及相关承诺并签字盖章,主要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五条。
八、磋商文件申请:
(一)邮件申请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1日,每天9:00至 17:00时(**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文件获取:请供应商****公司邮箱,将磋商文件申请发送到联系邮箱,****公司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及公司营业执照盖章版扫描件。
(三)联系人:明茹静
(四)联系方式:010-****2973
(五)联系邮箱:****@china-eurasian-fund.com
九、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10月23日下午17时前发送至上述联系邮箱。在截止时间后发送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十、评定成交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六条。
十一、信息发布平台:中国-欧亚经济**基金网站(www.china-eurasian-fun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