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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公司规划总平面方案已于2018年11月审定。该项目位于海澄镇。因规划道路占用厂区局部用地及生产工艺需要,现建设单位申请修改规划总平面方案,并向我局提交规划总平面修改方案审查。现将方案修改前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公示如下:
|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
| 原核准总平 | 拟修改总平 | |
| 净用地面积 | 12939㎡ | 12913.51㎡ |
| 总建筑面积 | 20135.82㎡ | 27468.79㎡ |
| 容积率 | 1.56 | 2.074 |
| 建筑系数 | — | 46.27% |
| 建筑密度 | 47.68% | 46.27% |
| 绿地率 | 15.98% | — |
设计单位:****设计院有限公司
设计资质:建筑工程甲级
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第十条、《**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现将拟核准的修改方案进行公告,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公告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本局以上事项将予以核准办理。
****办公地点:**区石码镇**路61号国土大厦。邮编:363100网址:http://longhai.****.cn / 联系电话:0596-****991,联系人: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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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