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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工厂项目与318国道、河滨路接驳区域环境整治项目 |
| 项目类型 | 交通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中恒****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市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实施办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2025年10月25日,我公司(****)****工厂项目与318国道、河滨路接驳区域环境整治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超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我公司将及时给给予处理和解答。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黄云飞 159****2358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