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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第三批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支持区市县外贸稳规模优结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崇商务发〔2025〕3号)文件规定,市商务局对申报项目开展了专家评审和专项审计,现将2024年第三批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支持区市县外贸稳规模优结构项目)审计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本次项目具体拨付金额根据预算规模、公示情况综合确定,以拨付资金文件为准。
项目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10月17日起至10月23日止。项目公示期内对项目审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审计机构,仍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附必要证据材料送达****,其中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对专家评审意见有异议(含未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请与****联系。
凡匿名或冒名及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审计机构:
****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楠 联系电话:158****5611
电子邮箱:****@qq.com
****经贸博览科:孙老师,****2102
下载附件:2024年第三批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支持区市县外贸稳规模优结构项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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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