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和《****水利厅关于印发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 号)中《**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已组织完成了**市2015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新增投资35kV及以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结论为验收质量合格,现向社会各界公示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监测总结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相关材料。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负责人宁启昊:153****0551,公示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5.****.17-2025.****.21)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无
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