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琴江、五华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维护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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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公示标题 公示类型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公示发布时间
**县琴江、**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维护服务
**县琴江、**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维护服务
**县琴江、**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维护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正常
2025-10-17 17:00:00
2025-10-21 00:00:00
2025-10-17 16:01:51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候选人资格情况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县琴江、**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县琴江、**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维护服务
标段(包)名称 **县琴江、**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维护服务
公示名称 **县琴江、**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维护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10-17 09:00:00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序号

投标人

商务得分

技术得分

价格得分

总得分

1

(主)****;(成)中水珠江****公司;****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县****公司;(成)**省****公司

45

42.14

10

97.14

2

(主)**市****公司;****门市科禹水利****公司;(成)广****工程局

25.5

38.86

9.97

74.33

3

(主)**市市政****公司;(成)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4.45

38

10

72.50

4

(主)******公司;(成)长江勘测规划****公司

22.50

35.29

9.98

67.77

5

****集团有限公司;(成)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2

34.86

9.96

66.82

6

(主****集团有限公司;(成)**市水利水电****公司

20.25

35.43

9.98

65.66


1 (主)****;(成)中水珠江****公司;****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县****公司;(成)**省****公司 913********528939E 1 ****32083.66元 勘察设计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运营维护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总建设工期:48个月(含勘察设计,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时间为准);运营服务年限:16年。 完全响应,详见附件投标文件 张飞 详见附件投标文件
2 (主)**市****公司;****门市科禹水利****公司;(成)广****工程局有限公司 914********804542K 2 ****64577.06元 勘察设计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运营维护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总建设工期:48个月(含勘察设计,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时间为准);运营服务年限:16年。 完全响应,详见附件投标文件 王罗 详见附件投标文件
3 (主)**市市政****公司;(成)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914********804550E 3 ****15237.98元 勘察设计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运营维护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总建设工期:48个月(含勘察设计,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时间为准);运营服务年限:16年。 完全响应,详见附件投标文件 梁海荣 详见附件投标文件
异议受理部门 **县****公司 联系地址 **县水寨镇琴江公路建筑总部大厦7楼708室(仅限办公)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温凌锋 联系电话 0753-****16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水务局 联系电话 0753-****153
联系地址 **县水寨镇**街60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5-10-17 17: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5-10-21 00: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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