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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政转征函〔2025〕569号
****政府:
南水北调中线****段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国有农用地0.9392公顷(非耕农用地)、未利用地6.3981公顷,共计批准建设用地7.3373公顷,以划拨方式供地,作为南水北调中线****段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