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澄迈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CMJJ-05-34-03及CMJJ-05-35-01地块修改启动前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海南-澄迈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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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2025-10-17 16:45
标 题: ****关于《****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CMJJ-05-34-03及CMJJ-05-35-01地块修改启动前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的公告
文 号:发布日期: 2025-10-17 16:45
备案登记号: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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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CMJJ-05-34-03及CMJJ-05-35-01地块修改启动前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的公告

****中心**详细规划(简称“金江控规”)CMJJ-05-34-03及CMJJ-05-35-01地块位于**县金江镇金马大道东侧,县医院西侧,拟建**县县城养老院建设项目,为合理确定用地开发条件,推进项目建设,拟对CMJJ-05-34-03及CMJJ-05-35-01地块进行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及《**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

一、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涉及金江控规CMJJ-05-34-03及CMJJ-05-35-01地块,调整前,项目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用地总面积约13.0547公顷,容积率上限1.0,建筑密度上限15%,绿地率下限45%,建筑限高36米。

调整后,用地边界优化,其中,CMJJ-05-34-03地块用地面积约2.8823公顷,用地性质为社会福利用地,容积率上限1.5,建筑密度上限35%,绿地率下限40%,建筑限高24米;CMJJ-05-35-01地块用地面积约10.1727公顷,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较调整前不变。具体地块控制指标以启动规划调整后修改方案确定。

二、公告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三、公告方式和地点

(一)网上公告:****政府网站http://chengmai.****.cn/);****公众号。

(二)现场公告。

四、意见反馈方式

凡是与本项目变更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在本公告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国土空间规划岗申报,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电子邮件请发送到:****@qq.com;书面意见请邮寄到**省**县金马大道105号****国土空间规划岗,邮政编码:57190,咨询电话:0898-****6580。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规划调整相关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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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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