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设局,对******公司申报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并联审批,为保证审查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审查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3天(2025年10月17日至19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水利局建设科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有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异议提出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陈述或诬陷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们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对所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处理。
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58-****719
通讯地址:**市**区**路5号
电子邮箱:****@126.com
附件:******公司审查情况公示表
****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
******公司审查情况公示表
| 审查项目 |
审查情况 |
审查结论 |
| 注册资金 |
本次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申请贰级资质,******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净资产4482.4万元。 |
符合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5.2.1规定。 |
| 注册建造师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8人,注册企业为******公司,已签订劳动合同承诺书和人员社保承诺书。 |
查询**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情况属实。 符合《****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第二条规定。 |
| 技术负责人 |
33年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公司已签订劳动合同承诺书和人员社保承诺书。 |
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5.2.2第(2)条规定。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1.**省**市资水重要河段白田神滩及西外湾保护圈治理工程(一期)施工:单项合同额8879.24万元。 主要指标: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 2.**省**市苏家**闸除险加固工程:过闸流量987立方米/秒。 主要指标:过闸流量大于60立方米/秒。 |
****水利厅发函协查,根据业绩核查反馈结果,技术负责人业绩属实。 |
| 中级专业职称人员 |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10人,******公司已签订劳动合同承诺书和人员社保承诺书。 |
符合《****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第二条规定。 |
| 初步审查意见 |
申报材料符合相关规定。 |
拟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