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项目所在地:**省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场本项目答疑回复以下:
一、项目名称:****2段工程(施工)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答疑内容:
问题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条款,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年,指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截止日期一般为开标日期前一个月),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资信标评分标准要求项目经理资格与业绩和技术负责人资格与业绩中未明确要求业绩年份要求,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业绩年份要求是否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条款近年完成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年,指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截止日期一般为开标前一个月)。请招标人明确标书代写
答: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条款“项目经理资格与业绩”和“技术负责人资格与业绩”中的类似项目年份要求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条款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标书代写
四、补充、修改部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条款,“近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2021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起止日期按财年计)”更该为“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即2022年、2023年、2024年三个年度(起止日期按财年计)”。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某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
日 期: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