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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总局令第65号)、《****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前期申请及审查情况,现木城镇(原木城镇、原**乡)2个点位空缺,自10月20日起工作时间内,符合上述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可到**县青衣大道999****中心二楼综合服务窗口(2B05)申请上述点位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具体办理事宜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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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