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度民警职工生日蛋糕提货券采购项目变更公告01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现对“****2025-2026年度民警职工生日蛋糕提货券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作如下变更:
一、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4章采购需求三、门店要求:
本次所采购的蛋糕券在**内支持门店不少于3家,同时**的门店不少于1家,可直接持卡至所有门店消费,无需线上线下二次兑换。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及蛋糕营业门店地址、联系方式。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
本次所采购的蛋糕券在**内支持主流蛋糕品牌数量不少于3家,同时**的主流蛋糕品牌不少于1家,提供与蛋糕品牌的柜台**协议和承诺函。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蛋糕营业门店地址。标书代写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和技术评审表中:标书代写
| 品牌及门店(网点)数量(0-12分) |
生日蛋糕提货券可使用门店: 1.在******蛋糕店15家(含)及以上且在******蛋糕店5家(含)及以上得12分; 2.在******蛋糕店5家(含)-10家(不含)且在******蛋糕店3家(含)-5家(不含)的得8分; 3.在******蛋糕店5家以下(不含)且在******蛋糕店2家以下(不含)的得4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名册、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并同时提供招标人可在任意一家服务门店(网点)接受服务的承诺函。 |
现变更为:
| 品牌数量(0-12分) |
1.在**市区范围可使用主流蛋糕品牌15家(含)及以上且在**市区范围可使用主流蛋糕品牌5家(含)及以上得12分; 2.在**市区范围可使用主流蛋糕品牌5家(含)-10家(不含)且在**市区范围可使用主流蛋糕品牌3家(含)-5家(不含)的得8分; 3.在**市区范围可使用主流蛋糕品牌5家以下(不含)且在**市区范围可使用主流蛋糕品牌2家以下(不含)的得4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名册、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蛋糕品牌的柜台**协议。并同时提供招标人可在任意一家蛋糕品牌接受服务的承诺函。 |
二、此公告视同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变更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188****228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大道与扬子江路****金融港A5栋9楼
联系人:方 浩 刘德良
电 话:138****6167 189****0287
邮 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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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