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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02MADQN1LX67 | 建设单位法人:殷宴鹏 |
| 殷宴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
| ****市**区西洲路526号229室 |
| ****年产300套塔筒项目 | 项目代码:2407-650402-04-01-858083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C331-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
| 经度:89.064444 纬度: 43.01416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14 |
| 吐市环监函〔2025〕4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402MADQN1LX67001Q |
| 2025-10-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 |
| 28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02MADQN1LX6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朗天星河****公司 |
| ****0422MA77U3681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030MABKXTWY6K | 竣工时间:2025-05-18 |
| 2025-05-19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0-09 |
| 2025-06-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detail/2?id=50604HTvhf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4575.85m2,租赁改造1栋现有闲置厂房,**年产300套风力发电塔筒生产线,建设内容主要为:1.主体工程包括塔筒加工车间、喷砂车间、喷漆车间等。2.仓储工程包括原料堆场、成品堆场、油漆储存室、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3.公辅工程包括供排水、供暖、供电、办公楼等。4.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等污染防治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租赁改造1栋现有闲置厂房(建筑面积为12015.85m2),**防腐车间(喷砂车间)、喷涂车间、库房及其他附属设施,**年产300套塔筒生产线。 |
| 环评设计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均位于塔筒加工车间北侧;根据实际情况和生产需求,一般固废暂存区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的位置发生变动,均建在塔筒加工车间内,但其他内容不变,仍满足环保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设计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均位于塔筒加工车间北侧;根据实际情况和生产需求,一般固废暂存区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的位置发生变动,均建在塔筒加工车间内,但其他内容不变,仍满足环保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环评设计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均位于塔筒加工车间北侧;根据实际情况和生产需求,一般固废暂存区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的位置发生变动,均建在塔筒加工车间内,但其他内容不变,仍满足环保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喷砂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相关限值要求;喷漆废气采用多级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相关限值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下料、切割、焊接、喷砂、喷漆、晾干等环节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加强封闭厂房管理,保证厂房内持续负压,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 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1530立方米/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等,通过现有管网输送至**市**区绿源****公司处理。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生产车间、喷漆车间、危废暂存间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一般防渗区包括喷砂车间、堆场等区域。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边角料、废焊材、锈斑、锈渣、布袋除尘器收尘灰集中收集至拟建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吐鲁****填埋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漆渣、废包装桶、废机油、含油抹布暂存至拟建的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1)经调查,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没有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未接到居民投诉,基本满足环保要求。 (2)经调查,本项目区喷砂车间密闭,喷砂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喷漆车间密闭,喷漆废气采用多级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2)排放。 塔筒加工车间,项目在钢材的下料、坡口开制等加工过程中会产生颗粒物;使用实芯焊丝时会产生一定量焊接烟尘;切割粉尘、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已有4台)处理,过滤下来的粉尘定期清灰,净化后的气体由出风口排出,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内排放。喷砂车间,钢砂喷料因重力沉降散落在车间地面,定期清扫至车间地下料斗内,再输入储罐内储存待再次使用;此处安装了1台袋式除尘器用于收集粉尘,少量无组织排放。车间内有换气扇和机械通风设施,定期洒水抑尘和定期清扫,少量粉尘和异味无组织排放。 (3)经调查,本项目生产过程不需要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530m3/a,****园区污水管网输送至吐****处理厂处理。 (4)经调查,生产车间、喷漆车间、危废暂存间均已做防渗处理(水泥+防水布+3层防水涂料);塔喷砂车间、成品堆场地面水泥硬化。 (5)经调查,边角料、废焊材、锈斑、锈渣、布袋除尘器收尘灰集中收集到一般固废暂存点暂存,目前暂无,待外售;一般固废暂存点位于加工车间内。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漆渣、废包装桶、废机油、含油抹布均属危废,收集分区暂存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位于加工车间内。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经调查,本项目已选用质量好、低噪声设备;采取车间隔声、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安装橡胶减震垫,在管道上设置橡胶减震补偿装置等进行工艺技术设施降噪;生产中加强管理,机械设备应坚持定期维修,使各类机械设备保持正常稳定的工作状态;厂区车辆限速,禁止鸣笛,使噪声影响降低。 (7)企业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公司已设专职人员,制定环保规章制度,培训操作人员,定期维护设备。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8.48吨/年。总量来源于2022-2024年实施煤改电工程。本项目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按相关规范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的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并按证排污。 | 实际建设情况:经调查,2025年10月10日企业已申领排污许可证。 验收期间,经监测数据核算,本项目实际污染物排放总量为VOCs 4.652t/a,满足本项目环评批复中关于总量指标的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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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4.652 | 8.48 | 0 | 0 | 4.652 | 4.652 | / |
| 1 | 脉冲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本项目区喷砂车间密闭,喷砂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编号****,排放速率均值最大为0.0973kg/h,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
| 2 | 喷漆废气净化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喷漆车间密闭,喷漆废气采用多级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2)排放。 | 编号DA002排口所测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最大为3.4mg/m3,排放速率均值最大为0.0904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值最大为47.9mg/m3,排放速率均值最大为1.26kg/h;甲苯排放浓度均值最大为0.0015mg/m3,排放速率均值最大为0.****197kg/h;二甲苯排放浓度均值最大为0.0015mg/m3,排放速率均值最大为0.****197kg/h;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 1 | 厂房隔声,设备基础减振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鼓风机、切割机、卷板机噪声等,噪声源强在70~90dB(A)左右。已选用质量好、低噪声设备;采取车间隔声、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安装橡胶减震垫,在管道上设置橡胶减震补偿装置等进行工艺技术设施降噪;生产中加强管理,机械设备应坚持定期维修,使各类机械设备保持正常稳定的工作状态;厂区车辆限速,禁止鸣笛,使噪声影响降低。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沿厂界周围1米处布设4厂界噪声点,连续两天,昼夜各监测一次,厂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边角料、废焊材、锈斑、锈渣、布袋除尘器收尘灰集中收集至拟建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吐鲁****填埋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漆渣、废包装桶、废机油、含油抹布暂存至拟建的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 经调查,边角料、废焊材、锈斑、锈渣、布袋除尘器收尘灰集中收集到一般固废暂存点暂存,目前暂无,待外售;一般固废暂存点位于加工车间内。 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漆渣、废包装桶、废机油、含油抹布均属危废,收集分区暂存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位于加工车间内。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1 | 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生产车间、喷漆车间、危废暂存间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一般防渗区包括喷砂车间、堆场等区域。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 经调查,生产车间、喷漆车间、危废暂存间均已做防渗处理(水泥+防水布+3层防水涂料);塔喷砂车间、成品堆场地面水泥硬化。 |
| 1 | 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经调查,企业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公司已设专职人员,制定环保规章制度,培训操作人员,定期维护设备。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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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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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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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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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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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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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