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有关规定,****组织****开发区总体规划补充环境影响评价,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开发区概况
****开发区****工业园、华宝工业园形成“一区两园”的模式,2020年2月,****政府以晋政函〔2020〕19号文同意****开发区,****开发区管理序列,以氢能源和新材料为主导发展产业。2020年10月,******厅出具《关于****开发区四至范围有关问题的函》(晋自然资函〔2020〕1036号),核定开发区实际面积10.85平方公里。2021年7月,省生态环境厅出具关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2023年10月,****政府以晋政函〔2023〕100号文****开发区区域调整,调整后规划面积10.85平方公里,****工业园8.1575平方公里,华宝工业园2.6782平方公里。
开发区现有焦化产能408万吨,涧河工业园拟新增72万吨焦化产能,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第十四条有关规定,开展总体规划补充环境影响评价。
二、组织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组织单位:****
联系人:蔡保生
联系电话:0357-****000
联系邮箱:****@163.com
通信地址:****区管委会(**省**市****镇槐树村)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晋环科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351-****707转8007
联系邮箱:****@126.com
通信地址:**省**市**区漪汾**望景路**大厦7层
四、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后环评单位成立课题组,开展区域现状调研及必要的生态环境现状监测、调查和资料收集工作,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评价和报告书的编制。完成报告书编制后,提交****,****生态环境厅组织审查。
主要内容:开展区域现状调查和资料收集工作,进行现状调查与评价、规划分析、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提出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计划,组织公众参与,最后形成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
(2)****工业园规划范围内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的意见。
(3)****工业园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或建议。
(4)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开发区涧河工业园规划范围内及周边村庄、单位,以及相关的专家、部门、团体等。
七、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好的公参意见表反馈给****。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即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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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