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7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江苏-南京-浦口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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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发布机构: 行政审批****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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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0580

通信地址:****新区**大道292****中心

联系人:****审批局****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盘城220千伏线路工程

****新区盘城街道

****

****公司

项目位于****新区盘城街道,将220kV盘城~山江/沿泰双回线路盘城侧开断环入**变,形成220kV**~盘城双回线路。**线路全长约为3.13千米,其中**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25千米,**杆塔1基,**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2.88千米。项目总投资约3.0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标准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加强施工期的各项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287号令)、《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13〕32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通知》(宁污防攻坚指办〔2023〕39号),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十达标”要求,施工场地按**市“八达标、两承诺、一公示”要求进行管理。

2

******~山江、**~沿泰220千伏线路工程

****新区盘城街道

****

****公司

项目位于****新区盘城街道,将220kV盘城~山江/沿泰双回线路山江/沿泰侧开断环入**变,形成220kV**~山江、**~沿泰双回线路。**线路路径全长约为3.03千米,其中**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12千米,**杆塔1基,**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2.91千米。同时,对山江220****电站220千伏间隔进行改造,改造2回出线间隔(原盘江4616、原江汊4Y03改至**),改造1回母联间隔(1M-2M)。项目总投资约2.6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标准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加强施工期的各项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287号令)、《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13〕32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通知》(宁污防攻坚指办〔2023〕39号),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十达标”要求,施工场地按**市“八达标、两承诺、一公示”要求进行管理。

3

液压产品、真空泵及油门踏板项目

****新区**北路12号

****公司

******公司

项目选址于****新区**北路12号,拟利用现有厂区闲置厂房,购置清洗机、数控车床、各类性能试验台等仪器设备,建设液压产品、真空泵及油门踏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新增液压泵6万台、真空泵10万台、油门踏板20万台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4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一)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清洗废水、冷却废水(含金属屑脱油产生的脱油废水)、切割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接管要求后,****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表》所述,清洗废气、切割废气经“静电吸附+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14)排放;污泥干化废气经“碱液喷淋+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13)排放。

(三)合理布局清洗机、数控车床及磨齿机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四)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含油废铁屑、含油废铜、铝屑、废润滑油、废砂轮灰、废包装物、废活性炭、污泥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5年10月1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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