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881MA54LC3W87 | 建设单位法人:李建文 |
| 肖新琼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廉城镇迎宾一路22号二楼 |
| 家源生猪标****基地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3-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其他畜牧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A0313-A0313-猪的饲养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村委会黄坡塘村 |
| 经度:109.82303 纬度: 21.493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8-24 |
| 湛环建〔2021〕6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881MA54LC3W87002X |
| 2024-10-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700 |
| 500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 914********438059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881MA54LC3W8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902MAC5EDU81K | 竣工时间:2024-11-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d.jsp?fromColId=2 id=25#_np=2_376 |
| 本项目属于“第一项、畜牧业03”中“1、牲畜饲养 031,家禽饲养 032”行业类别,归属于登记管理类别中的“无污水排****养殖场”。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相符。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家源生猪标****基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位于****村委会黄坡塘村总占地面积81353.73m2,建筑面积为19683.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育肥舍、堆肥车间以及其他相应配套设施等,建设规模为年存栏1.4万头生猪、年出栏3万头肉猪。项目总投资1694.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00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总投资1700万元,环保投资500万元。其余建设内容不变。 |
| 基础设施建造价格变多。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养殖场,养殖****工厂化养猪饲养工艺进行生产,每批次饲养周期为5个月,生猪分不同批次进出场,每批次半个月空栏期,每年存栏时间按330天计。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相符。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项目猪尿液、猪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及洗涤塔喷淋废水等综合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作标准后通过配套建设管道均匀用于周边农作物灌溉,不外排;同时在灌溉区域设置在线视频监控并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联网。 采取有效防渗、防漏、防雨措施,做好污染分区防治工作,其中猪舍、粪污处理设施等重点区域须严格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采取防渗防漏措施,并定期开展场区及灌溉区内下游地下水水质跟踪监测,防止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 (二)加强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中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氨气、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厂界标准值。 根据报告书论证结果,项目场界周边一定距离范围设为环境防护距离。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该防护距离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你司应提请并配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相关部门、****管委会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的土地利用规划控制工作。 (三)主要噪声源设备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有关要求。 (四)固体废物须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其中猪粪、沼渣经堆肥发酵处理后,病死猪经无害化处理后作为有机肥基料交由****肥厂进行利用;污泥交****砖厂制砖;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结合环境风险因素制订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六)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扬尘、污水、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环评阶段与实际建设阶段,主体工程实际建筑面积减小,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未发生变化;病死猪由运至无害化处理间处理变更为暂存于冷库,交由有能力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猪粪、沼渣不进行堆肥,运至暂存间作为有机肥基料交由环****肥厂进行处理,不会导致环境影响加重;综合废水处理工艺由采用“漏缝板(猪舍粪污)+收集池+固液分离机+沼气池+二级A/O工艺污水处理设施”改为采用“漏缝板(猪舍粪污)+收集池+固液分离机+沼气池+多级A/O工艺”处理,废水处理能力不变,堆粪间臭气由经“两级化学洗涤塔((碱洗+水洗))”处理变为经“一级化学洗涤塔+活性炭吸附(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新增活性炭作为辅料,产生的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多级A/O工艺相比于二级A/O工艺,增加了更多的“缺氧(A)—好氧(O)”工段,更能充分降低废水中氨氮,所以本措施属于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本项目恶臭气体主要为硫化氢、氨气等无机恶臭污染物,还有甲硫醇等恶臭有机物,活性炭吸附对这些恶臭气体有良好的吸附效果,除臭效率高于只能吸附溶于水的氨气等污染物,所以本措施属于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未导致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四、项目须按有关规定征得其他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规定程序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相符。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漏缝板(猪舍粪污)+收集池+固液分离机+沼气池+多级A/O工艺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旱作标准 | 已落实 | 监测项目:pH、CODCr、BOD5、SS、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1次/年 |
| 1 | “一级化学洗涤塔+活性炭吸附”处理+DA001排气筒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24)、 | 已落实 | 监测项目:氨、硫化氢、臭气浓度;1次/年 | |
| 2 | 脱硫火炬 | **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已落实 | 监测项目:林格曼黑度;1次/年 |
|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结合环境风险因素制订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 已建设4200立方米应急池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采取有效防渗、防漏、防雨措施,做好污染分区防治工作,其中猪舍、粪污处理设施等重点区域须严格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采取防渗防漏措施,并定期开展场区及灌溉区内下游地下水水质跟踪监测,防止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 根据报告书论证结果,项目场界周边一定距离范围设为环境防护距离。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该防护距离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你司应提请并配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相关部门、****管委会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的土地利用规划控制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