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海油海****公司“****基地****能源站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中海油海****公司“****基地****能源站项目”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中海油海****公司建设的“****基地****能源站项目”位于**县金马大道与南二环路东北侧地段,不动产权证为琼(2022)**县不动产权证第****193号,证载面积143231.2㎡。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仓储用地。
该项目于2025年8月5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体经济技术指标:分期用地面积6661.25㎡,总建筑面积1845.19㎡,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845.19㎡,建筑密度23.34%,容积率0.277,绿地率为20%,机动车停车位4个。
本次变更主要内容为:
1.设计单位由“中****公司”变更为“****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2.****中心,消防水泵房平面布局调整;
3.建筑外立面效果、蓄冷水罐外立面调整;
4.总平面布局调整。
调整后项目整体经济技术指标为:分期用地面积6661.25㎡,总建筑面积1799.44㎡,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799.44㎡,建筑密度17.51%,容积率0.27,绿地率为22.79%,机动车停车位4个。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7个自然日(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3日);公示地点:****服务大厅公示栏、**营商环境公众号、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政府网站(http://www.****.cn)。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时间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以便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98-****9136);邮箱:****@163.com;邮寄地址:**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邮编:571900。
附图:关于中海油海****公司“****基地****能源站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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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