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基地入园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三**路31****中心7号楼,邮编516001
联系电话:0752-****9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建****基地入园企业)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基地 604栋6楼 |
| 环评机构: | **绿然****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基地****基地内搬迁的电镀项目,****公司为**县****加工厂。原项目位****基地B栋2楼,****处理厂的排水量为45t/d。 ****基地 604栋6楼进行扩建,设置6条全自动连续镀镍金锡线,1条半自动镀铜镍锡线,1条半自动镀铜镍金银线,涉及镀种为铜、镍、金、银、锡;****五金部件285000万件,产品外层电镀面积22.83万m2/a,总电镀面积88.47万m2/a。****基地污水处理厂的排水量仍为45t/d。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将生产废水分为前处理废水、含镍废水、含氰废水、含银废水、综合废水等5类废水收集后,由各****基地废水处理厂分类处理,第一类污染物在其相应的处理装置处理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1597-2015)中表2“珠三角”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对应的排放限值标准后再进入后端的综合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经处理后,60%****基地中水回用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企业前处理、镀镍后清洗、废气喷淋和车间地面清洗用水等,其余40%废水达标排放。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2、废气 生产废气主要来源于活化、酸铜、镀锡、退锡、镀金、镀碱铜、镀银等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和臭气,建设单位将生产废气分别进行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3、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并立足于综合利用,确实不能利用的须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对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
| 公众参与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