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第二批延平区2025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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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各有关农产品加工主体:

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省级财政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农〔2024〕20号)文件精神,现向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农产品加工主体,公开征集第二批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区域内有从事农产品加工的企业(含:公司、加工厂、**社、家庭农场)为申报主体(以下简称“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必须依法经营、信用良好、未发生重**全和环保责任事故。优先补助**“五个一”特色产业(一瓶奶、一根竹、一片叶、一朵花、一江水)和**“四大产业”(奶业主导产业,蔬菜优势产业,禽蛋、百合潜力产业,橘柚、萝卜乡愁产业),以及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特色产业。

二、补助范围

对当年度和上年度新增购置且未享受过财政资金补助的加工、检测、冷藏、冷冻设备,或**冷库(含超低温库、速冻库、冷冻库、冷藏库)等进行补助。在上年度以来开展的新增项目均可申报,时间以设备购置的进项税票开具时为依据。

三、补助标准

申报主体新增购置****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现场确认。其中:新增购置的加工、检测设备,以企业购置加工、检测设备金额40%为补助上限,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新增冷库(含超低温库、速冻库、冷冻库、冷藏库)建设,每立方米最高补助400元,单个补助主体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全区补助资金以省级补助资金总额为上限,若根据现场核实情况,确定补助的实际补助资金总额超过省级补助资金总额,则按比例下调安排补助资金。

四、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需将经各乡(镇)、****中心审核后的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在2025年10月23****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予以补助。

****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根据省级下达资金规模和补助对象申报情况,进行现场联合审核、验收。根据现场核实情况,确定补助企业和补助资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文批复,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

五、申报材料

申请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的经营主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和项目基本情况;

(二)主体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书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三)《**省农产品加工固投补助资金申请情况表》(附件1);

(四)《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五)《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清单》(附件3);并提供加工设备和检测设备购置合同、汇款凭证(对公转账)、发票等固定资产投资有效凭证及相关材料,或新增冷库建设合同、竣工图纸、汇款凭证、发票等有效凭证及相关材料;

(六)带动****农业农村局或所属乡镇盖章确认)。

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以目录列明,书面材料一式叁份,并随附相关电子版资料。

六、其他事项

(一)农产品加工固投补助资**排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扶持、协调发展的原则。

(二)申报主体应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不得以同一项目建设内容、同一采购设备多头申报。

(三)农产品加工固投补助资金应严格执行《**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在补助资金使用中存在虚报、冒领、套补或骗补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机关。

(四)农产品加工固投补助资金应当按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分配使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接待、娱乐、人员工资津贴补助等其他无关的支出;专****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获得农产品加工固投补助资金的单位应当主动接受纪检、审计、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的管理复核。

七、联系方式

区农业****信息中心联系人:宋启瑞,联系电话:0599-****058,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1. **省农产品加工固投补助资金申请情况表

2. 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申请材料

真实性承诺书

3. 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单表

****

2025年10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省农产品加工固投补助资金申请情况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号

信用等级

企业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集体企业 □民营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企业

企业概况、主导产品及

发展目标

联农带农

情况

□租赁( 户) □就业务工( 户) □入股分红( 户)

□收益分红( 户) □订单收购( 户) □提供服务( 户)

设备

设备名称或建设项目

购置金额或建设面积

证明或发票凭证号

购置设备总投入

新增冷库体积

申报单位

盖章

所在乡镇(街道)意见

盖章

区财政局意见

盖章

区农业农村局意见

盖章


附件2

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

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本单位承诺所提交的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全部申请材料及其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其电子文本与纸质文本及相关原件完全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我单位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本次申报的设备、冷库未从其他渠道获得补助,也不再申请其他补助。若因我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其附件(含电子文本)失实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任何不良后果的,由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项目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单表

项目名称: 单位:个、元

序号

购置设备名称

设备

型号

数量

设备

供应商

付款时间

付款

凭证号

付款金额

发票时间

发票金额

发票

编号

发票

凭证号

申请补助金额

金额

税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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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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