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电子信息工程煤炭/矿山智能无损检测及其自动化系统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9月24日
开标日期:2025年10月17日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地址:**省**市**区汲桥路288号都汇华郡公馆20幢2102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拾柒万伍仟玖佰元整(¥475900元)
1.招标人
招标人:****
地址:******校区(**市洞****侧)
电话:0554-****618(招标办)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开发区****广场A座17-20层
联系人:肖榕
电话:0551-****8737-8633,182****8215
公 示 期: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开发区****广场A座18层1802室,联系电话:0551-****8737-8633,182****821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提出异议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异议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和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提出异议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对于虚假、恶意异议:提出异议的投标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记入“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
****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