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聂桥镇区(101A单元)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审批
江西-九江-德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信息类别: 公示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10-1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14349/2025-08640
《**县聂桥镇区(101A单元)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0-17 20:55

《**县聂桥镇区(101A单元)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草案已编制完成,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将《规划》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1月15日,为期30日。

二、公示方式

****政府网站:https://www.****.cn/

三、公众意见反馈渠道

1.电子邮件:****@126.com

2.邮寄地址:**县**大道60号****

邮编:330400(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县聂桥镇区(101A单元)详细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注:本征求意见稿为成果草案,所有数据和内容以最终批复为准。

联系电话:0792-****319

接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特此公告

****

2025年10月17日

以下为规划内容:

一、项目名称:《**县聂桥镇区(101A单元)详细规划》

二、基本情况:规划区为聂桥镇镇区,沿S304省道(德白公路)两侧带状分布,县域最大的水系博阳河穿境而过,博阳河景区位于规划区南侧。聂桥镇位于**县中部腹地、几何中心,是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交通要地,素有“中心要塞”之称。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第146号令)、《**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24版)、《**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3年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办法(试行)》。

四、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按照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的方式,强化问题导向,综合分析规划区内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策略,并落实上位规划的控制要求,明确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限、规划控制指标等。

(1)规划范围

规划以城镇开发边界为范围,四至为农林用地,总用地面积为50.31公顷。

下载

(2)规划结构

规划镇区形成“一心、两带、四区”的空间结构。

“一心”,****政府为核心,集聚行政办公、文化体育、教育医疗等功能,形成服****服务中心。

“两带”,指沿博阳河及北部沟渠形成的滨水景观绿带,是片区重要的公共开敞与生活游憩空间。

“四区”,按照东西两翼产业功能适度集聚、中部城镇生活环境品质提升的轴向联动思路,规划形成综合居住区、产业发展区、旅游服务区等四大功能区。


下载

(3)功能定位

落实上位规划传导,紧扣镇区独特地理环境、主要职能、产业基础,打造为集综合服务、生活居住、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4)用地布局

规划范围用地面积为50.31公顷,人口规模约1200人。规划以“综合居住集聚、产业更新增效、旅游配套提质”为思路,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7.5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34.96%,主要****基地。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3.4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6.80%。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6.6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13.22%。规划一类工业用地面积11.9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23.71%。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4.87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9.68%。其中,城镇村道路用地0.51公顷,社会停车场用地0.19公顷。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1.1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2.19%。其中,排水用地0.09公顷,供电用地0.74公顷,邮政用地0.08公顷,消防用地0.19公顷。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0.9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1.87%。其中,公园绿地0.17公顷,防护绿地0.24公顷,广场用地0.53公顷。规划特殊用地面积0.2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0.40%。

下载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和《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的要求,合理配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保留现状7处机关团体设施,用地面积1.69公顷。保留现状1处教育设施,****幼儿园,用地面积0.52公顷。保留现状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各1处,用地面积0.40公顷。保留现状2处医疗卫生设施,****卫生院、仁爱医院,用地面积0.41公顷。保留现状1处社会福利设施,****敬老院,用地面积0.40公顷。

下载

(6)指标控制

按照规划管理的不同要求,分为指令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两类,指令性指标包括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开发强度指标、建筑控制指标、交通控制指标;引导性指标包括土地使用兼容性、人口容量、建筑风格、建筑形式、建筑色彩等参照指标。

附件下载
附件(4)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