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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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行****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邢开行审投资设字【202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府投资,****政府投资,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园区选址于G107路东,融泰大街**,襄都路西,东吕高速**。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73150m2,总建筑面积约58343.622,包括污水管网、雨水管网、供水管网、标准厂房、仓储用房、研发中心等,以及其它基础配套设施。 2.1.3计划总工期: 5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470 日历天。运营服务期限:8年(自项目完成并投入运营之日起)。 2.1.4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运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标段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2.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2.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2.4 其他:(1)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18 00:00至2025-10-24 23:59(**时间,下同),登录**市公共**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1-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双盲部分编制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市公共**交易网向****提出,联系人:韩罡、柴克,联系电话:0311-****6837、185****657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电话:0319-****202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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