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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83MA50HRLR75 | 建设单位法人:冼锐华 |
| 冼锐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金利镇北区**众鑫工业区C车间15卡至20卡(******公司厂房) |
| ****年产100万件铝合金汽车配件、100套模具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252-C3252-铝压延加工 |
| 建设地点: | ******区 金利镇北区**众鑫工业区C车间15卡至20卡(******公司厂房) |
| 经度:112.77493 纬度: 23.11324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0-25 |
| 肇环高建〔2024〕1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283MA50HRLR75001U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 |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83MA50HRLR7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283MA50HRLR75 | 验收监测单位:**** |
| ****1203MA5506CT0A | 竣工时间:2025-06-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thread-****520-1-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00万件铝合金汽车配件、100套模具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00万件铝合金汽车配件、100套模具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喷脱模剂--合模--浇注--压射成型--开模--顶出取件--修边整理--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喷脱模剂--合模--浇注--压射成型--开模--顶出取件--修边整理--包装入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处理设施:压铸间接冷却用水:经冷却塔循环水池沉淀后回用于间接冷却工序循环使用,消耗部分定期补充,无生产废水外排; 喷淋塔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定期清捞沉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消耗部分定期补充,更换部分交由有资质危废单位处理;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再经****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废气处理设施:压铸工序产生的熔融、浇注金属烟尘、熔炉燃烧废气、压铸有机废气、异味臭气:采取集气罩及胶帘围蔽抽风收集后,经“水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修边整理金属粉尘,经车间自由沉降后,少部分粉尘无组织排放,并定时清扫地面;模具机加工金属粉尘,经车间自由沉降后,少部分粉尘无组织排放,并定时清扫地面;噪声治理措施:设备固定底座,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厂房隔声,安装减振隔声垫等;固体处置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设一般固体废物储存间临时存放,加强管理、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措施,及时交由有一般固废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设危废暂存间,做好基础防渗层、加强管理、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措施,及时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处理设施:压铸间接冷却用水:经冷却塔循环水池沉淀后回用于间接冷却工序循环使用,消耗部分定期补充,无生产废水外排;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消耗部分定期补充,更换部分交由有资质危废单位处理;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再经****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废气处理设施:压铸工序产生的熔融、浇注金属烟尘、熔炉燃烧废气、压铸有机废气、异味臭气:采取集气罩及胶帘围蔽抽风收集后,经“水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修边整理金属粉尘,经车间自由沉降后,少部分粉尘无组织排放,并定时清扫地面;模具机加工金属粉尘,经车间自由沉降后,少部分粉尘无组织排放,并定时清扫地面;噪声治理措施:设备固定底座,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厂房隔声,安装减振隔声垫等;固体处置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设一般固体废物储存间临时存放,加强管理、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措施,及时交由有一般固废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设危废暂存间,做好基础防渗层、加强管理、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措施,及时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
| 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需经混凝沉淀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18 | 0.018 | 0 | 0 | 0.018 | 0.018 | |
| 0 | 0.029 | 0.029 | 0 | 0 | 0.029 | 0.029 | |
| 0 | 0.004 | 0.004 | 0 | 0 | 0.004 | 0.00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264 | 0.051 | 0 | 0 | 0.026 | 0.026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94 | 0.031 | 0 | 0 | 0.009 | 0.009 | / |
| 1 | 三级化粪池 | 执行**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极限值》(DB44/26- 2001)第二时****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的两者较严值 | 三级化粪池 | 委托****于2025年6月25日-26日对本项目生活污水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监测结果达标 |
| 1 | 水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总VOCs有组织排放及厂区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以及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总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 -2010)中表3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值以及表2排放标准限值;SO2、NOx、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金属熔炼(化)---燃气炉的相关排放限值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标准限值要求的两者较严值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 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水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委托****于2025年6月25日-26日对本项目废气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监测结果达标 |
| 1 | 设备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的3类标准 | 设备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 委托****于2025年6月25日-26日对本项目厂界噪声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监测结果达标 |
| 1 | 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 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妥善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处置联单制度。 项目劳动定员的日常生活垃圾应按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定点收集和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污染控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管理要求。项目危险废物类别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进行管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要求。 | 项目不合格次品、废金属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炉渣收集后交由具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废液压油、废火花机油、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喷淋塔沉渣、喷淋废水、废活性炭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废原料包装物定期收集后交原料供应厂家回收循环使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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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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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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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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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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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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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