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大楼过道灯、院内照明及安防视频监控项目 (项目名称) ****办公大楼过道灯、院内照明及安防视频监控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办公大楼过道灯、院内照明及安防视频监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办公大楼过道灯、院内照明及安防视频监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5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元
采购需求:办公大楼过道灯、院内照明系统提升改造及安装一套安防视频监控设备,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 信用中国 ” 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标书代写
3.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财政厅****委员会****信息化厅****建设厅****水利厅****管理局****中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备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4.2 根据财库〔2014〕68 号《****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3 根据《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4 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8日至2025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领取或邮箱发送。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上述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承诺书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投标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14点30分(**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窗体底端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园区
联系人:莫会勇
联系电话:137****8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联系方式:152****9796
代理机构:****
2025年10月18日
开标地点:/ 2 招标公告附件标书代写
发布日期: 2025-10-18 18: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