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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公告]****83台公交车旧动力电池转让处置 公告开始时间: 2025-10-18 公告结束时间: 2025-10-31 发布人:****中心
| ****83台公交车旧动力电池转让处置 | ||
| 88.370000万元 | 项目编号**** | |
| 80000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2025-10-18 至 2025-10-31 | 企业性质国资 | |
| **** | 资产概述||
| 闲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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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有的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包,合计83台。该 83台电池全部都已拆卸、堆放于各个场站,电池包性能及容量下降显著,续航时间下降明显。具体详细信息如下:
1、2017年08月启用的16台宁通牌ZK6650BEVG6车辆电池,原车电量为64.51kWh,电池类型为磷酸铁钾电池,电芯品牌为**时代; 2、2017年08月启用的10台宇通牌ZK6650BEVG7车辆电池,原车电最为64.51kWh,电池类型为磷酸铁锂电池,电芯品牌为**时代;
3、2017年08月启用的8台宇通牌宁通牌ZK6805BEVG11车辆电池,原车电量为94.61kVh,电池类型为磷酸铁锂电池,电芯品牌为**时代;
4、2017年12月启用的49台宇通牌宇通牌字通牌ZK6805BEVG15车辆电池,原车电量为131.33kWh,电池类型为磷酸铁锂电池,电芯品牌为**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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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18 | 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 | |
| 是 |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0)个,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个周期 | ||
| (一)网络竞价: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按不低于挂牌价受让。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用互联网多次网络报价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网络竞价网址为:****网址https://blcq.****.org/。网络竞价开启时间为公告挂牌截止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9:30。 (二)受让方在竞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个人带身份证原件;企业单位带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是委托办理还需带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托人身份证原件)到****(以下简称“****中心”)(**市**区岷山路1388****中心B座2楼)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交易合同,并交纳服务费(按《****中心收费标准》收取),****中心出具《成交确认书》。 (三)买受方付清成交款、交割单会签完成后交割,出让方根据车辆动力电池实际更换进度将标的分批交于买受方,买受方须在接到通知之日的后一日21时前自行完成对标的物的提取、装运,本项目标的于2025年11月30日前交割完毕。 (四)挂牌期间,意向方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电话预约,看样联系人:欧阳老师,联系电话:136****3869。转让标的以实物看样为准,照片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参与受让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成为买受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让方提供的转让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五)买受方须自行负担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费用。标的搬运装卸、运输过程中,由买受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买受方负责。买受方在交割期间应遵守标的资产存放地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如有发生违反存放地企业规章制度且造成损失的,则买受方承担事故的全部损失,相应损失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买受方及时补足,并补足履约保证金。 (六)出让方在标的物交付给买受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出让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标的物交付给买受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受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待全部标的提取、搬迁完成及提供按照国家要求出具的动力电池溯源报告给出让方后,履约保证金由出让方无息一次性退还。 (七)转让方在完成标的交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终成交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13%。(因税法规定受让方无法接受专用发票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八)出让方和****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不提供标的物的技术资料和售后服务,也不保证标的物可以重新使用及标的物的完整性。买受方不得以标的资产存在瑕疵、实际清点数量与披露的预估数量存在偏差、遗漏等任何理由向出让方主张任何权利。 (九)本次转让标的装卸、运输等作业环境复杂,转让范围还需现场指认,标的毁损程度需自行评估确认等情况,本次标的需现场踏勘,如未参与现场踏勘,谢绝报名。 (十)网络注册报名时间:挂牌截止日15:00止。标书代写 | ||
| 1.标的为新能源公交车废旧动力电池,按现状转让。 2.标的成交后,买受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质量、数量、材质、尺寸、完整、功能、性能等方面的瑕疵等为由拒绝支付成交价款、拒绝交割、或向出让方提出退还或要求补偿。 3.买受方自行负责标的资产的提取、搬迁及装车运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要求买受方派专人负责现场管理、交接确认等工作;买受方自行承担提取、搬迁等过程中引起的安全、消防等意外事故,****中心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买受方在提取、搬运标的资产期间,遗留下来的物品需自行负责清理干净,不得有破坏、遗留及夹带行为,如有破坏、遗留、夹带行为,则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出让方有权追究买受方的赔偿责任。 5.买受方在提取、搬迁过程中,应遵守出让方的规章、制度,服从出让方指挥和安排。 6.标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方后,标的的任何损益及相关风险同时转移至买受方,买受方需承担标的资产的损毁、灭失或者贬值等风险。标的资产的维护保管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买受方承担。 7.本次转让标的为新能源公交车废旧动力电池,买受方回收后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置,如未按相关规定要求落实,出现的所有运输、安全、环保等问题和应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方承担,与出让方、****中心无关。 | ||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 |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1.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4.经中华人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中的梯次利用或再生利用企业。 5.企业法人及股东无被执行人及诉讼,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
| 放弃或不涉及 | ||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 | |
| 现场审核时间 | ||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80000元。 | 交纳时间报名就交纳 | |
| 挂牌截止日15: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银行转账 | ||
| 收款单位:****账号:510********883639开户行:****公司**支行 | ||
| ******公司 | ||
| 京ICP备****034749号 | 核准(备案)日期2025-09-05 | |
| 2025-08-08 | 评估报告文号银信评报字(2025)甬第0159号 | |
| 账面净值(万元) | ||
| **** | 转让方注册地(住所)**市**区大碶街道龙角山路11号 | |
| 陈洪良 | 转让方注册资本(万元)500.000000 | |
| 国****公司(企业) | 转让方企业类型****公司 | |
| 913********21927XC | 转让方经营规模中型 | |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 项老师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7****85877 |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qq.com | |
| **市**区岷山路1388****中心B座二楼 | 交易机构网址https://blcq.****.or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