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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5-00171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5〕159号 |
| 发布机构 | ****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5-10-09 |
| 标题 | 关于九野小镇3A景区配套设施提升工程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关于九野小镇3A景区配套设施提升工程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九野小镇3A景区配套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九野小镇3A景区配套设施提升工程项目(项目编码:****)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推动旅游产业发展,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
三、建设地点:**县东桥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主要包括九野小镇3A景区文旅公共服务设施和文旅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文旅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服务中心3000平方米、建设智慧景区系统及标识标牌系统等。文旅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提升建设景区200车位停车场、提升改造景区道路1500米、**和提升改造景区步道3500米等。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0057.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0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22.52万元,基本预备费445.13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1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和重要设备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247.79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改革局
2025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