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丰山铜矿-440m~-550m开采工程拟批准公示

审批
湖北-黄石-阳新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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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丰山铜矿-440m~-550m开采工程 项目代码 ****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阳**富池镇,拟在现有南缘-320m~-550m,北缘-320~-440m开采段基础上,新增北缘深部开采段(-440m~-550m)和供配电系统、智能管控系统、通风消防、运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与卫生等附属工程设施。项目建成后,丰山铜矿北缘开采深度由-320m~-440m调整至-320m~-550m,矿山开采规模保持66万t/a不变。
建设地点 **省-**市-阳** **省**市阳**富池镇丰山铜矿(阳**富池镇丰山村) 建设性质 扩建
行业类别 工业/有色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总投资(万元) 29062 环保投资(万元) 960
建设单位名称 **** 通讯地址 **市阳**富池镇丰山铜矿
邮政编码 435200 环评单位名称 **市****公司
是否受理 受理时间 2025-10-20
公告开始日期 2025-10-20 公告结束日期 2025-10-24
公示名称 公示类型 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
公众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局)拟审批****丰山铜矿-440m~-550m开采工程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生态环境厅 电话:027-****7150 通讯地址:**市**区八一路346号生态环境厅副楼一楼办事大厅
公示部门 ****生态环境厅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一)认真落实各项“以新带老”措施。按照绿色矿山、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要求,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更新生产设备和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对现有矿石运输廊道、破碎车间等进行改造,实现密闭管理,强化粉尘等无组织排放管控,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全厂清洁生产水平。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机械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等;矿井涌水、尾矿库渗滤液经沉淀后优先回用于采选矿生产,无法回用的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段,尾水水质执行《关于**市阳**丰山铜矿生产废水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长江审〔2023〕2号)要求。升级改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生物接触氧化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一级A****中心港。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采**应落实有效的矿井通风措施,采矿掘进工作面采用湿式凿岩、水封爆破工艺,坑内爆破、破碎等工艺产生的粉尘采用喷雾洒水、巷道通风及布袋除尘等措施,物料采用密闭运输、装卸,洒水降尘等。上述废气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GB25467)表6标准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表2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重金属污染管控。参照《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2025—2030年)》,按照“查、评、改、治、防、管”的工作思路,全面深入排查整治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 (五)落实其他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减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类标准要求,确保厂界噪声排放全面达标。同时,有效防控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符合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的噪声控制要求。建立地表变形观测系统,开展地表变形跟踪观测,根据观测结果及时采取增补措施。采空区应及时回填,闭矿后应按矿山恢复治理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及生态恢复措施。按照规范要求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妥善处理处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废石用于回填采空区等综合利用,粉尘收集后回用于充填工序。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加强暂存区域的环境管理,应符合防渗漏、防扬尘等相关环保要求。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加强对水处理设施、事故应急池等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在非正常工况和事故状态下,各类污(废)水均得到妥善处置。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七)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按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污染源自动监控、排污许可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强化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以及矿井涌水、渗滤水等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必要时采取增补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附件)
依法公开的环评文件全本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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