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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154271U | 建设单位法人:徐俊 |
| 何志伍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石排镇 |
| **市石排镇埔心村上汴路50号 |
| ****第二次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无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0-文教办公用品制造;乐器制造;体育用品制造;玩具制造;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459-其他玩具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石排镇 埔心村上汴路50号 |
| 经度:113.926567 纬度: 23.09115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23 |
| 东环建〔2024〕506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8-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50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市博都****公司 |
| ****1900MA51GLK84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914********154271U |
| ****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538301U | 竣工时间:2025-01-08 |
| 2025-06-06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6-13 |
| 2025-09-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第二次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第二次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改扩建后,项目年加工生产锌合金仿真模型车39.4万台、塑胶制品935万件、锌合金制品525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改扩建后,项目年加工生产锌合金仿真模型车39.4万台、塑胶制品935万件、锌合金制品525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注塑工序、熔融压铸、打磨及天然气燃烧工序、移印、吸塑、包装工序、调漆、喷漆、烘烤、喷枪清洁工序、破碎、混料、去毛刺。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设置注塑工序、熔融压铸、打磨及天然气燃烧工序、移印、吸塑、包装工序、调漆、喷漆、烘烤、喷枪清洁工序、破碎、混料、去毛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注塑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熔融压铸、打磨及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移印、吸塑、包装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调漆、喷漆、烘烤、喷枪清洁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破碎、混料、去毛刺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熔融压铸、打磨工序废气、天然气燃烧机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再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引至所在建筑楼顶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由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6);移印、吸塑、包装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废气经收集后由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5);调漆、喷漆、烘烤、喷枪清洁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废气经收集后由2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和1套“二级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3根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气筒编号分别为(DA002\DA003\DA004);破碎、混料、去毛刺工序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呈无组织排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394 | 3.3048 | 3.3048 | 0.394 | 0 | 3.305 | 2.911 | |
| 0.044 | 0.3771 | 0.3771 | 0.044 | 0 | 0.377 | 0.33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4256 | 0.0058 | 0.0058 | 0.4256 | 0 | 0.006 | -0.42 | / |
| 0.5637 | 0.2706 | 0.2706 | 0.5637 | 0 | 0.271 | -0.293 | / |
| 0.0359 | 0.7272 | 0.7272 | 0.0359 | 0 | 0.727 | 0.691 | / |
| 2.0419 | 0.7083 | 0.7083 | 2.0419 | 0 | 0.708 | -1.334 | / |
| 1 | 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 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的较严值 | 生活污水经隔离油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处理厂。 | 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污染源进行检测。 |
| 1 | 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 注塑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熔融压铸、打磨及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金属熔炼(化)中“燃气炉”、浇注中“浇注区”及其他生产工序或设备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的较严值,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金属熔炼(化)中“燃气炉”排放限值。移印、吸塑、包装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排气筒II时段相关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调漆、喷漆、烘烤、喷枪清洁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TVOC、苯系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表面涂装“表面涂装设备(线)”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苯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4企业边界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表面涂装“表面涂装设备(线)”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破碎、混料、去毛刺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 项目熔融压铸、打磨工序废气、天然气燃烧机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再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引至所在建筑楼顶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由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6);移印、吸塑、包装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废气经收集后由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5);调漆、喷漆、烘烤、喷枪清洁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废气经收集后由2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和1套“二级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3根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气筒编号分别为(DA002\DA003\DA004)。 | 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污染源进行检测。 | |
| 2 | 厨房油烟净化设施 | 《饮用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7)。 | 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污染源进行检测。 |
| 1 | 消声降噪措施 | 项目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限值,其余厂界执行3类标准限值。 | 已针对性实施消声降噪措施。 | 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噪声源进行检测。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熔融炉渣、金属碎屑、喷淋水池沉渣、沉淀池捞渣、废研磨石、普通废包装材料、片****公司回收处理;塑胶边角料经碎料机碎料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油漆渣、废原料桶、废抹布、废手套、废印版、废清洗剂、废空压机油及空桶、废火花油及空罐、含火花油金属碎屑、废油漆渣及油漆罐、废油墨罐及含油抹布交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回收处理;餐厨垃圾及废油脂经收集后定期交由取得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权的收运处理单位回收处置;员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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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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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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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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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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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