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铺地****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澄清公告
各供应商:
现对当铺地****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做如下澄清,请按澄清文件进行投标:
1、原磋商文件: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现修改为: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原磋商文件: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与供应商已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格式自拟)。
现修改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与供应商已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格式自拟)。
3、原磋商文件:
| 类似业绩 |
供应商2022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具有建筑工程业绩,每有一项得5分,满分5分。标书代写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不满足上述要求,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现修改为:
| 类似业绩 |
供应商2022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具有市政工程业绩,每有一项得5分,满分5分。标书代写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不满足上述要求,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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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