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拟对肺功能检测仪采购项目进行比选,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综合情况
1.项目名称:肺功能检测仪采购项目
2.采购人:****
3.采购项目:
| 序号 |
采购品名 |
单位 |
数量 |
预算总价(元) |
| 1 |
肺功能检测仪 |
台 |
1 |
49000.00 |
二、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总费用49000.00元作为控制价,若高于控制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三、项目报价
采取供应商自主报价,价格符合市场规律。所报总价包含设施设备、安装调试费、运输费、人力成本、利润、税金等。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所需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供应商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5.2.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资质证明;
5.3.公司法人对所授权销售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5.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6.产品说明书;
6.参选公司需提供以下原件:
(1)参数应答表;
(2)比选报价表;
注:参选公司应承诺交来所有资质,皆为原件复印件、且真实有效,如有造假行为,由此产生****公司承担,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比选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从即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17:00止(**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比选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六、比选文件接收地点
**市**区人民中路二段25号
****采购办
联系人:吴老师、范老师 联系电话:028****1707
****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