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20kV星树Ⅰ、Ⅱ线(星树Ⅰ线、星川Ⅰ线)#013-#023杆迁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审批
湖南-长沙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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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20kV星树Ⅰ、Ⅱ线(星树Ⅰ线、星川Ⅰ线)#013-#023杆迁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 : 2025-10-20

项目名称

220kV星树Ⅰ、Ⅱ线(星树Ⅰ线、星川Ⅰ线)#013-#023杆迁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高铁会展**片区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公司

公示期

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5日

项目概况

****拟投资11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对**河以东、滨河路以南、东四路以西、湘府路以北合围区域内的35-220kV电力线路进行迁移改造,现状220kV星树Ⅰ、Ⅱ线#013~#023位于**会展片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将现状架空线路进行迁移改造,故拟投资11280万元,将其改建为“地下电缆+架空线路”,交由国****公司****公司。本次迁改**双回线路路径长5.098千米,其中电缆线路4.9千米,架空线路0.198千米。具体内容如下:

1.**双回路角钢塔3基,其中双回路电缆终端塔1基,双回路耐张塔2基。(注:初步设计阶段为4基,从**河以东段的劳动东路出管廊**一座B4塔,后取消B4塔,电缆走线至220kV川河变附近,保留B1、B2和B3塔)。

2.拆除现状220kV星树Ⅰ、Ⅱ线迁改段架空线路和杆塔12基,拆除线路路径长约4.0千米。

3.**B01-B03段架空线路OPGW通信光缆利旧。

4.安装图像在线监控装置2套。

5.电缆从**的B3塔开始入地,沿着B3电缆终端塔处电缆沟(**)—东四线附近电力隧道—东四线综合管廊—劳动路综合管廊—劳动路电力隧道—劳动路过**河隧道—川河变**隧道,其中B3电缆终端塔处电缆沟需**,东四线附近电力隧道的土建部分及现状管廊支架改造均依托配套土建工程已建成,其余部分为现有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旧塔基拆除、新塔基开挖时先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和熟化土分开堆放,再进行开挖,开挖的土石方进行及时回填;在清挖塔基时,尽量减少周围土方开挖量。

(2)拆除导线及附属金具时,做好施工防护及回收,集中由建设单位回收利用。

(3)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

(4)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将项目临时占地合理安排在用地范围内,优先利用荒地、劣地,减少植被破坏。

(5)旧塔基拆除完成、电缆敷设完成、现状塔基改造、新塔基施工结束后,沿线路径周围破坏的植被应及时进行恢复,拆除塔基处进行绿化,拆除杆塔的塔基采取填平、种植植被等方式进行迹地恢复,绿化迹地恢复时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避免引入外来物种,减少对周围的生态环境影响。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计划。

(2)塔基、电缆沟、电缆通道施工时,应根据施工场地内的地表干燥程度及时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对堆放时间较长的临时土堆、料堆、拆迁废物,要采取覆盖、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对运输材料的车辆采取防水布覆盖、路面洒水、限制车速等措施限制交通扬尘。

(3)施工场地产生的多余土方应尽量用于回填,并注意回填后要随时压实。

3.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过程要尽量减少弃土,做好各项排水、截水、防止水土流失的设计,做好必要的截水沟和沉淀池,防止雨**土流失。

(2)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弃土弃渣妥善处理,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

(3)尽可能采用商品混凝土,如在施工现场拌合混凝土,应对砂、石料冲洗废水进行处置和循环使用。

(4)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协调好各个施工步骤。雨季中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并争取土料随挖、随运,减少推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的直接冲刷,在暴雨期,还应采取应急措施,尽量用覆盖物覆盖新开挖的陡坡,防止冲刷和崩塌。

(5)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在专门维修点进行维修,施工现场不设置维修点,严格管理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严禁油料泄漏和随意倾倒废油料。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建设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对产生的噪声做到达标排放。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

(2)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并将噪声级较高的设备工作安排在昼间进行,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3)施工时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将高噪声设备尽量放置在远离住宅一侧。

(4)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

(5)限制夜间施工,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线路**杆塔基础开挖产生的少量余土尽量在施工结束后于塔基范围内进行平整,并在表面进行植被恢复。

(2)项目拆除的杆塔、导线及附属金具等由建设单位进行回收,塔基清除产生的废弃混凝土集中收集送至指定场所处置。

(3)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线路建成后,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禁止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其它建构筑物,确保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影响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相应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运营过程中,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安全巡视,在输电线路铁塔座架上醒目位置,设置宣传安全及严禁攀登等警示牌。加强对线路走廊附近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避免有关纠纷事件的发生。

3.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以减少电晕放电,降低可听噪声,减少输电线路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水污染防治措施

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废水产生,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线路巡视和检修工作人员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工作人员直接运至附近垃圾站;检修时产生的少量绝缘子、金具等,交由物资部门回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5223

通讯地址:**市金星北路一段20号 ****政府****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邮编: 41001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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