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恒达智能包装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甘肃-平凉-静宁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公司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文号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2025-10-20
信息名称
关于******公司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公司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按照项目管理程序,经局务会审查,****小组对《报告表》的评审意见,现对《报告表》(报批稿)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前提下,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和控制,****公司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采用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等。

本项目位于**省****工业园区(******公司内),根据现场调查及文件《静****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限期全部淘汰全县范围内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的通知》:“决定全部拆除淘汰全县范围内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标准为:原则上使用太阳能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生物质、电等清洁能源”,该区域虽有居民用天然气管网,经衔接因无生产用气源问题,本项目无法接入该居民天然气管网,故******公司拟将拆除现有的燃煤锅炉,在原有锅炉房内安装1台6t/h生物质锅炉,保留现有旋风除尘器+脱硫塔+40m排气筒,新增布袋除尘器1套,并配套建设相关辅助设施。本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技术改造,工程组成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3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1.54%。根据《报告表》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建设单位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原则上同意该项目按******公司编制的环评文件所列的地点、内容、规模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运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项目规模和改变项目内容。

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可知,燃煤锅炉已于2024年12月拆除,本项目已于2025年1月开工建设,已完工,本项目在施工期主要任务为原有燃煤锅炉的拆除及生物质锅炉及相关设备的安装,本次评价进行施工期回顾性调查。

(一)该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原有设施拆除及锅炉安装工作产生的扬尘。原有设施拆除及锅炉安装工作时采用了围挡作业,并采取了喷雾降尘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将施工扬尘降至最低,减少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经调查,施工期未发生大气污染事件,无接到大气相关投诉。

(二)该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根据实际情况,施工人员如厕依托现有厂区内厕所,经****园区污水管网,施工废水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经调查,施工期未发生废水污染事件,未接到废水相关投诉。

(三)该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原有锅炉拆除及生物质锅炉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施工时采用了低噪设备降低噪声的影响,施工时间在昼间进行,未进行夜间施工,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相应的标准值。经调查,施工期未发生噪声扰民现象,未接到噪声相关投诉。

(四)该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为拆除的附属设备和生活垃圾。本项目在实施过程项目现场不存在脱硫废液、废渣等;拆除的附属设备分类后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处置或者进行报废处置,生活垃圾依托现有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施工期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经调查,施工期未发生固废乱丢乱弃现象。

三、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要求如下:

(一)该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生物质锅炉废气及生物质燃料、炉渣灰渣运输贮存过程中产生的少量颗粒物。锅炉燃烧废气为有组织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锅炉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脱硫塔”处理后通过40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17-2014)中表2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限值;生物质燃料、炉渣灰渣运输贮存过程中产生的少量颗粒物为无组织排放,固体生物质燃料、炉渣灰渣均在密闭车间内,袋装储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该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定期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及脱硫废水。本次为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用水。锅炉房运行期间,项目锅炉定期排污水经降温池后与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一起进入脱硫废水沉淀池循环利用,不外排。

(三)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锅炉、风机、软水制备装置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在设备选型时应选用优质低噪设备,降低设备固有噪声强度,产噪设备应安装消声器、减震垫、隔声吸声材料、围挡等措施;加强管理,对设备定期保养,避免设备故障噪声;加强职工教育,要求职工文明操作。东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该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软水制备装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废包装袋等。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运营期项目锅炉炉渣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储存于吨袋,贮存于****建材厂综合利用;项目软水制备装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带走,不在厂区暂存;废布袋、废包装****回收站回收处理。运营期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五)该项目运营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防渗分区原则,项目废水收集系统及脱硫循环水池进行一般防渗,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

(六)该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项目生产过程不涉及风险物质,同时产生的固体废物中也无危险废物,项目生产设备锅炉为高温高压设备,锅炉房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相应规定设置足够数量的移动式消防器材,以满足防火及消防的要求,其建筑设计应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应规定。在生产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生产培训,制订岗位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七)该项目其他环境管理要求。本次评价只对运营期环境提出要求,管理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在项目运营后,锅炉房配备专职负责人、兼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项目锅炉的日常管理、根据污染源监测计划做好自行监测,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规范化建设项目排污口管理,设置排放口标志;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等相关办法公开企业环境信息;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36号,2021年3月1日施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2024年7月1日施行)要求,在项目排污前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应当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排污登记。

四、其他要求

(一)该项目若涉及土地、规划、水保及文物保护等相关事项,以相关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二)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面的垂询。

(三)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环保措施。《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环境保护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并接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2025年10月9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