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太医药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分批验收)

审批
吉林-长春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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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2********3094804邢福涛
李成龙******开发区
辽港街99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吴太医药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分批验收)
2021版本: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C26-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开发区 辽港街991号
经度:125.488191 纬度: 43.945261****环境局
2019-09-23
长经环建书字〔2019〕06号****
2022-11-2865000
360****
912********3094804**省****公司
912********857360W**省****公司
912********857360W2024-12-01
2025-09-162025-10-20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75857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咽炎片20亿片、阿莫**胶囊5亿粒、青霉素V钾片2亿片、布洛芬缓释胶囊15亿粒、小儿止咳糖浆3000万瓶、人参口服液5亿支、板蓝根颗粒15亿袋、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8亿袋。年产咽炎片20亿片、阿莫**胶囊5亿粒、青霉素V钾片2亿片、布洛芬缓释胶囊15亿粒、小儿止咳糖浆3000万瓶、人参口服液5亿支、板蓝根颗粒15亿袋、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8亿袋。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5.1 咽炎片生产工艺(1)提取工艺。需进行水提的中药饮片放入三效浓缩罐浓缩,浓缩罐中为新鲜水,浓缩至浸膏状进行喷雾灭菌、干燥,粉碎后送至中间站,用于其他制剂生产。浓缩工序产生废渣,粉碎产生工艺粉尘。(2)制剂工艺流程。 根据片剂生产需要,将粉碎后的原材料称量后按比例预混合,放入制粒机中制粒,将辅料加入,总混、压片、包衣、包装,即为成品。称量、预混合、制粒、总混、压片、包衣工序产生工艺粉尘。3.5.2 阿莫**胶囊生产工艺。根据胶囊剂生产需要,将粉碎后的原材料称量后按比例预混合,放入制粒机中制粒,将辅料加入,总混、胶囊填充、包装,即为成品。称量、预混合、制粒与总混工序产生工艺粉尘。3.5.3 青霉素V钾片。原辅材料称量后按比例预混合,放入制粒机中制粒、干燥、整粒、总混、压片、包装,即为成品。称量、预混合、制粒、压片、包衣与总混工序产生工艺粉尘。3.5.4 布洛芬缓释胶囊。根据胶囊剂生产需要,将粉碎后的原材料称量后按比例预混合,放入制粒机中制粒,将辅料加入,总混、胶囊填充、包装,即为成品。称量、预混合、制粒与总混工序产生工艺粉尘。 3.5.5 小儿止咳糖浆。(1)提取工艺。渗漉法是往药材粗粉中不断添加提取溶剂使其渗过药粉,提取液从下端出口流出的一种溶剂提取法。将需要提取的材料放入浸渍罐内,用55%乙醇浸渍48h,后进行浓缩、醇沉后即为成品。需进行醇提的中药饮片放入双效浓缩罐浓缩,浓缩罐中为5%的乙醇,浓缩至浸膏状进行喷雾灭菌、干燥后送至中间站,用于其他制剂生产。醇沉工序产生废渣,醇提浓缩工序产生少量挥发的乙醇,灭菌、干燥工序产生乙醇和水的混合蒸汽。(2)制剂工艺。根据片剂生产需要,将粉碎后的原材料称量后按比例预混合,放入制粒机中制粒,将辅料加入,总混、压片、包衣、包装,即为成品。称量、预混合、制粒、总混、压片、包衣工序产生工艺粉尘。3.5.6 人参口服液。(1)前处理。挑选:将原材料置挑选案台上摊平进行挑选,除去杂质。洗润:取挑选后的原料加入润药槽内,药材量不超过槽体的2/3。用饮用水对药材进行喷淋,待药材表面淋湿均匀,停止喷淋,在喷淋的同时打开排水阀排放,每隔60分钟喷淋一次,共喷三次,用覆盖物将润药槽覆盖进行闷润,时间在18~20小时,去除覆盖物将药材表面水份挥干,药材软硬适宜,药透水尽后转下道工序。切制:将净药材,摆放整齐,入切药机切成1~2mm片,填料厚度为3~5cm。灭菌:将切好的药材放入灭菌箱内用蒸汽灭菌。干燥:将切制后或灭菌后的药材放入隧道式烘干室干燥,温度60~80℃,水分不得过10.0%,干燥后根据不同种类药品的需要分别送至中间站用于下到工序。(2)提取工艺。需进行醇提的中药饮片放入双效浓缩罐浓缩,浓缩罐中为5%的乙醇,浓缩至浸膏状进行喷雾灭菌、干燥后送至中间站,用于其他制剂生产。醇沉工序产生废渣,醇提浓缩工序产生少量挥发的乙醇,灭菌、干燥工序产生乙醇和水的混合蒸汽。(3)制剂工艺。根据片剂生产需要,将粉碎后的原材料称量后按比例预混合,放入制粒机中制粒,将辅料加入,总混、压片、包衣、包装,即为成品。称量、预混合、制粒、总混、压片、包衣工序产生工艺粉尘。3.5.7 板蓝根颗粒。(1)前处理工艺。挑选:将原材料置挑选案台上摊平进行挑选,除去杂质。洗润:取挑选后的原料加入润药槽内,药材量不超过槽体的2/3。用饮用水对药材进行喷淋,待药材表面淋湿均匀,停止喷淋,在喷淋的同时打开排水阀排放,每隔60分钟喷淋一次,共喷三次,用覆盖物将润药槽覆盖进行闷润,时间在18~20小时,去除覆盖物将药材表面水份挥干,药材软硬适宜,药透水尽后转下道工序。切制:将净药材,摆放整齐,入切药机切成1~2mm片,填料厚度为3~5cm。灭菌:将切好的药材放入灭菌箱内用蒸汽灭菌。 干燥:将切制后或灭菌后的药材放入隧道式烘干室干燥,温度60~80℃,水分不得过10.0%,干燥后根据不同种类药品的需要分别送至中间站用于下到工序。(2)提取工艺。需进行醇提的中药饮片放入双效浓缩罐浓缩,浓缩罐中为5%的乙醇,浓缩至浸膏状进行喷雾灭菌、干燥后送至中间站,用于其他制剂生产。醇沉工序产生废渣,醇提浓缩工序产生少量挥发的乙醇,灭菌、干燥工序产生乙醇和水的混合蒸汽。(3)制剂工艺。根据片剂生产需要,将粉碎后的原材料称量后按比例预混合,放入制粒机中制粒,将辅料加入,总混、包装,即为成品。称量、预混合、制粒、总混、压片、包衣工序产生工艺粉尘。3.5.8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根据片剂生产需要,将粉碎后的原材料称量后按比例预混合,放入制粒机中制粒,将辅料加入,总混、包装,即为成品。称量、预混合、制粒、总混、压片、包衣工序产生工艺粉尘。3.5.9 制水工艺。饮用水进入水箱后经泵输送至机械过滤器,除去水中的悬浮物,再活性炭过滤器除去有机物,再经保安过滤器除去水中固体颗粒、细菌及其杂质,送至反渗透装置,脱盐后送至混床进一步脱盐后经保安过滤器送至纯化水贮罐。使用时经纯化水泵送至车间纯化水贮罐。3.5.10 乙醇回收工艺。乙醇回收塔利用乙醇沸点低于不及其它溶液沸点的原理,用稍高于乙醇沸点的温度,将需回收的稀乙醇溶液进行加热挥发,经塔体精镏后,析出纯乙醇气体,提高乙醇溶液的浓度,达到回收乙醇的目的。3.5.1 咽炎片生产工艺(1)提取工艺。需进行水提的中药饮片放入三效浓缩罐浓缩,浓缩罐中为新鲜水,浓缩至浸膏状进行喷雾灭菌、干燥,粉碎后送至中间站,用于其他制剂生产。浓缩工序产生废渣,粉碎产生工艺粉尘。(2)制剂工艺流程。 根据片剂生产需要,将粉碎后的原材料称量后按比例预混合,放入制粒机中制粒,将辅料加入,总混、压片、包衣、包装,即为成品。称量、预混合、制粒、总混、压片、包衣工序产生工艺粉尘。3.5.2 阿莫**胶囊生产工艺。根据胶囊剂生产需要,将粉碎后的原材料称量后按比例预混合,放入制粒机中制粒,将辅料加入,总混、胶囊填充、包装,即为成品。称量、预混合、制粒与总混工序产生工艺粉尘。3.5.3 青霉素V钾片。原辅材料称量后按比例预混合,放入制粒机中制粒、干燥、整粒、总混、压片、包装,即为成品。称量、预混合、制粒、压片、包衣与总混工序产生工艺粉尘。3.5.4 布洛芬缓释胶囊。根据胶囊剂生产需要,将粉碎后的原材料称量后按比例预混合,放入制粒机中制粒,将辅料加入,总混、胶囊填充、包装,即为成品。称量、预混合、制粒与总混工序产生工艺粉尘。 3.5.5 小儿止咳糖浆。(1)提取工艺。渗漉法是往药材粗粉中不断添加提取溶剂使其渗过药粉,提取液从下端出口流出的一种溶剂提取法。将需要提取的材料放入浸渍罐内,用55%乙醇浸渍48h,后进行浓缩、醇沉后即为成品。需进行醇提的中药饮片放入双效浓缩罐浓缩,浓缩罐中为5%的乙醇,浓缩至浸膏状进行喷雾灭菌、干燥后送至中间站,用于其他制剂生产。醇沉工序产生废渣,醇提浓缩工序产生少量挥发的乙醇,灭菌、干燥工序产生乙醇和水的混合蒸汽。(2)制剂工艺。根据片剂生产需要,将粉碎后的原材料称量后按比例预混合,放入制粒机中制粒,将辅料加入,总混、压片、包衣、包装,即为成品。称量、预混合、制粒、总混、压片、包衣工序产生工艺粉尘。3.5.6 人参口服液。(1)前处理。挑选:将原材料置挑选案台上摊平进行挑选,除去杂质。洗润:取挑选后的原料加入润药槽内,药材量不超过槽体的2/3。用饮用水对药材进行喷淋,待药材表面淋湿均匀,停止喷淋,在喷淋的同时打开排水阀排放,每隔60分钟喷淋一次,共喷三次,用覆盖物将润药槽覆盖进行闷润,时间在18~20小时,去除覆盖物将药材表面水份挥干,药材软硬适宜,药透水尽后转下道工序。切制:将净药材,摆放整齐,入切药机切成1~2mm片,填料厚度为3~5cm。灭菌:将切好的药材放入灭菌箱内用蒸汽灭菌。干燥:将切制后或灭菌后的药材放入隧道式烘干室干燥,温度60~80℃,水分不得过10.0%,干燥后根据不同种类药品的需要分别送至中间站用于下到工序。(2)提取工艺。需进行醇提的中药饮片放入双效浓缩罐浓缩,浓缩罐中为5%的乙醇,浓缩至浸膏状进行喷雾灭菌、干燥后送至中间站,用于其他制剂生产。醇沉工序产生废渣,醇提浓缩工序产生少量挥发的乙醇,灭菌、干燥工序产生乙醇和水的混合蒸汽。(3)制剂工艺。根据片剂生产需要,将粉碎后的原材料称量后按比例预混合,放入制粒机中制粒,将辅料加入,总混、压片、包衣、包装,即为成品。称量、预混合、制粒、总混、压片、包衣工序产生工艺粉尘。3.5.7 板蓝根颗粒。(1)前处理工艺。挑选:将原材料置挑选案台上摊平进行挑选,除去杂质。洗润:取挑选后的原料加入润药槽内,药材量不超过槽体的2/3。用饮用水对药材进行喷淋,待药材表面淋湿均匀,停止喷淋,在喷淋的同时打开排水阀排放,每隔60分钟喷淋一次,共喷三次,用覆盖物将润药槽覆盖进行闷润,时间在18~20小时,去除覆盖物将药材表面水份挥干,药材软硬适宜,药透水尽后转下道工序。切制:将净药材,摆放整齐,入切药机切成1~2mm片,填料厚度为3~5cm。灭菌:将切好的药材放入灭菌箱内用蒸汽灭菌。 干燥:将切制后或灭菌后的药材放入隧道式烘干室干燥,温度60~80℃,水分不得过10.0%,干燥后根据不同种类药品的需要分别送至中间站用于下到工序。(2)提取工艺。需进行醇提的中药饮片放入双效浓缩罐浓缩,浓缩罐中为5%的乙醇,浓缩至浸膏状进行喷雾灭菌、干燥后送至中间站,用于其他制剂生产。醇沉工序产生废渣,醇提浓缩工序产生少量挥发的乙醇,灭菌、干燥工序产生乙醇和水的混合蒸汽。(3)制剂工艺。根据片剂生产需要,将粉碎后的原材料称量后按比例预混合,放入制粒机中制粒,将辅料加入,总混、包装,即为成品。称量、预混合、制粒、总混、压片、包衣工序产生工艺粉尘。3.5.8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根据片剂生产需要,将粉碎后的原材料称量后按比例预混合,放入制粒机中制粒,将辅料加入,总混、包装,即为成品。称量、预混合、制粒、总混、压片、包衣工序产生工艺粉尘。3.5.9 制水工艺。饮用水进入水箱后经泵输送至机械过滤器,除去水中的悬浮物,再活性炭过滤器除去有机物,再经保安过滤器除去水中固体颗粒、细菌及其杂质,送至反渗透装置,脱盐后送至混床进一步脱盐后经保安过滤器送至纯化水贮罐。使用时经纯化水泵送至车间纯化水贮罐。3.5.10 乙醇回收工艺。乙醇回收塔利用乙醇沸点低于不及其它溶液沸点的原理,用稍高于乙醇沸点的温度,将需回收的稀乙醇溶液进行加热挥发,经塔体精镏后,析出纯乙醇气体,提高乙醇溶液的浓度,达到回收乙醇的目的。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2、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全厂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达到《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中表2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不得直接外排。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300m3/d,采用IC反应器+A20工艺对中药综合废水进行处理。3、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工艺粉尘先经密闭集气装置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25米、22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7823-2019) 表2中大气污染物特别限值要求;乙醇经密闭集气系统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和浓度均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中大气污染物特别限值要求;燃气锅炉烟气经符合高度要求的烟囱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密闭处理,并设集气装置,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硫化氢、氨气等恶臭气体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要求;中药异味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经自带消烟除尘一体化排气筒排放;少量未被收集****处理站恶臭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预测结果可知,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粉尘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恶臭气体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无组织排放二级标准要求,同时企业拟通过优化工艺、加强通风、加强管理、加强绿化等措施以减轻无组织废气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4、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吸声处理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要求。5、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订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最大限度地减少乙醇等物质泄漏、火灾或爆炸等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6、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最大限度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再利用的按国家相关规定妥善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其中质检废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吉****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处理。中药材前处理清洗废水、提取工艺废水、车间和设备冲洗废水、制纯水废水及锅炉废水等生产废水,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处理站设计能力为1300m3/d。处理工艺为:UASB+A2O工艺中药废水处理系统。废气: (1)工艺粉尘:制剂车间配料、混合制粒、整粒、混合、分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高效袋式除尘器+水幕除尘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青霉素车间粉碎、混合、压片工艺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可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排放限值。(2)非甲烷总烃:提取车间在提取、醇沉、贮存及乙醇回收等工艺过程中产生的乙醇废气经管道集气系统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制剂车间配料过程中添加乙醇产生的乙醇废气经管道集气系统收集后高效袋式除尘器+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乙醇以非甲烷总烃计。非甲烷总烃排放可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排放限值。(3)锅炉废气:本项目生产用气、生活采暖由蒸汽锅炉及热水锅炉提供,烟气分别经20m高的烟囱排放,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要求。****政府要求推进低氮锅炉改造工作,待低氮改造完成后另行进行设备工程验收。本次验收**锅炉,分别为1台20t/h蒸汽锅炉、1台10t/h蒸汽锅炉及1台4.9MW热水锅炉,其余锅炉不影响产品整体生产工艺流程,故本次验收不涉及此部分,后续另行验收。(4****处理站恶臭:废水处理过程中,污水处理站产生臭气和异味,为无组织排放形式。污水站在运营时会产生少量恶臭气体,采取有效的封闭和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处理后的恶臭气体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限值。(5)中药异味:本项目中药异味主要来源于炒药废气和药渣暂存堆场挥发产生的异味。该气味无毒无害,其影响范围较小。于渣棚的上部设集气罩收集后,****处理站恶臭共同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6)通过优化工艺、加强通风、加强管理、加强绿化等措施以减轻无组织废气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确保厂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 C.1 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恶臭气体、氨气、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无组织排放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厂界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是粉碎机、各类风机、空压机、各类泵等,设备噪声污染防治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废:本项目在中药挑选过程中的废弃物作为生物质燃料的原料回收利用;提取湿药渣作为有机肥料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委托吉****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回收处理;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在厂区内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纯水制备废过滤膜由厂家回收;除尘器药尘全部回用于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树脂、质检废水(含化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吉****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回收处理。本项目各项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未产生二次污染。
纯水制备系统:设有5台纯水制备系统(制备能力为2台1t/h、1台0.5t/h、1台2t/h、1台18t/h),采用二级反渗透工艺。供热:生产用汽、生活采暖由厂区内自建4台蒸汽锅炉及1台4.9MW热水锅炉,本次验收1台20t/h蒸汽锅炉、1台10t/h蒸汽锅炉及1台4.9MW热水锅炉提供,天然气年用量为217.89万m3其余2台20t/h蒸汽锅炉待实际投入运行另行验收。综合制剂车间: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5%)+袋式除尘器净化后(除尘效率99%)+ 水幕除尘+DA009:25m高排气筒。青霉素车间: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5%)+袋式除尘器净化后(除尘效率99%)+DA001:25m高排气筒。制剂车间:集气罩抽风设备+袋式除尘器净化后(除尘效率99%)+活性炭吸附装置+DA006:25m高排气筒。DA003、DA004、DA008:20m高排气筒。生产用汽、生活采暖由厂区内自建4台蒸汽锅炉及1台4.9MW热水锅炉,本次验收1台20t/h蒸汽锅炉、1台10t/h蒸汽锅炉及1台4.9MW热水锅炉提供,天然气年用量为217.89万m3其余2台20t/h蒸汽锅炉待实际投入运行另行验收。污水处理工程:雨污分流管网,****处理站用于生产废水的处理,处理工艺为:UASB+A2O工艺中药废水处理系统。本项目产生废水88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设计能力为1300m3/d。污水处理站恶臭:对发生强烈恶臭的构筑物进行封闭,通过引风装置排入相应的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脱臭处理。脱臭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拟设1台功率为800kW的备用柴油发电机组未建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22 0 0 0 22 22
0 2.9 15.5 0 0 2.9 2.9
0 0.05 1.24 0 0 0.05 0.05
0 0.08 0 0 0 0.08 0.08
0 0.18 0 0 0 0.18 0.18
0 20463.3 0 0 0 20463.3 20463.3 /
0 0.499 0 0 0 0.499 0.499 /
0 4.743 5.2146 0 0 4.743 4.743 /
0 0.946 0 0 0 0.946 0.946 /
0 0.1 0 0 0 0.1 0.1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水 《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表2标准限值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其中质检废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吉****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处理。中药材前处理清洗废水、提取工艺废水、车间和设备冲洗废水、制纯水废水及锅炉废水等生产废水,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处理站设计能力为1300m3/d。处理工艺为:UASB+A2O工艺中药废水处理系统。 废水排放口中pH值(无量纲)范围为7.4-7.7;悬浮物第一天平均值为:16mg/L,第二天平均值为:12mg/L; COD第一天平均值为:13mg/L,第二天平均值为:11mg/L;BOD5第一天平均值为:2.8mg/L,第二天平均值为:2.6mg/L;总磷第一天平均值为:0.35mg/L,第二天平均值为:0.38mg/L;氨氮第一天平均值为:0.224mg/L,第二天平均值为:0.246mg/L;色度第一天平均值为:10(倍),第二天平均值为:10(倍);总有机碳第一天平均值为:5.4mg/L,第二天平均值为:4.4mg/L;总氮第一天平均值为:0.75mg/L,第二天平均值为:0.81mg/L;急性毒性均为未检出;动植物油均为未检出;总氰化物均为未检出;满足《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表2标准限值。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排放限值;《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无组织排放二级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 C.1 ; (1)工艺粉尘:制剂车间配料、混合制粒、整粒、混合、分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高效袋式除尘器+水幕除尘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青霉素车间粉碎、混合、压片工艺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可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排放限值。(2)非甲烷总烃:提取车间在提取、醇沉、贮存及乙醇回收等工艺过程中产生的乙醇废气经管道集气系统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制剂车间配料过程中添加乙醇产生的乙醇废气经管道集气系统收集后高效袋式除尘器+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乙醇以非甲烷总烃计。非甲烷总烃排放可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排放限值。(3)锅炉废气:本项目生产用气、生活采暖由蒸汽锅炉及热水锅炉提供,烟气分别经20m高的烟囱排放,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要求。****政府要求推进低氮锅炉改造工作,待低氮改造完成后另行进行设备工程验收。本次验收**锅炉,分别为1台20t/h蒸汽锅炉、1台10t/h蒸汽锅炉及1台4.9MW热水锅炉,其余锅炉不影响产品整体生产工艺流程,故本次验收不涉及此部分,后续另行验收。(4****处理站恶臭:废水处理过程中,污水处理站产生臭气和异味,为无组织排放形式。污水站在运营时会产生少量恶臭气体,采取有效的封闭和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处理后的恶臭气体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限值。(5)中药异味:本项目中药异味主要来源于炒药废气和药渣暂存堆场挥发产生的异味。该气味无毒无害,其影响范围较小。于渣棚的上部设集气罩收集后,****处理站恶臭共同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6)通过优化工艺、加强通风、加强管理、加强绿化等措施以减轻无组织废气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确保厂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 C.1 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恶臭气体、氨气、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无组织排放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DA001青霉素车间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5.50×10-3kg/h,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限值;DA007提取车间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7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88×10-3kg/h,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限值;DA006制剂车间废气排放口1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7.35×10-4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89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2.18×10-4kg/h,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限值;DA009制剂车间废气排放口2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2.47×10-2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7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7.62×10-3kg/h,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限值;DA005污水站废气排放口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54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氨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8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5.42×10-3kg/h,硫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13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9.23×10-4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9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6.16×10-3kg/h,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限值;DA003烟气排放口3(10t蒸气锅炉)颗粒物最大折算浓度为2.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2.38×10 -2kg/h;烟气黑度均<1;二氧化硫均为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折算浓度为4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364kg/h;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中表3标准限值。DA004烟气排放口4(20t蒸气锅炉)颗粒物最大折算浓度为12.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7.10×10-2kg/h;烟气黑度均<1;二氧化硫均为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折算浓度为72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407kg/h;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中表3标准限值。DA008烟气排放口4(4.9MW热水锅炉)颗粒物最大折算浓度为15.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27kg/h;烟气黑度均<1;二氧化硫最大折算浓度为1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64kg/h;氮氧化物最大折算浓度为84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838kg/h;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中表3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厂界监控点臭气浓度的最大值为16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 mg/m3;氨的最大值为0.186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5 mg/m3;硫化氢的最大值为0.008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0.06 mg/m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的最大值为0.80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 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表2标准限值。提取一车间○5监控点非甲烷总烃的1h平均浓度值最大值为0.85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6mg/m3;任意一次平均浓度值最大值为0.90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提取二车间○6监控点非甲烷总烃的1h平均浓度值最大值为0.84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6mg/m3;任意一次平均浓度值最大值为0.93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综上监测指标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 C.1 特别排放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是粉碎机、各类风机、空压机、各类泵等,设备噪声污染防治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在46-62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昼间:65dB(A)),厂界夜间噪声测定值在40-53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夜间:55dB(A))。综上,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最大限度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再利用的按国家相关规定妥善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 本项目在中药挑选过程中的废弃物作为生物质燃料的原料回收利用;提取湿药渣作为有机肥料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委托吉****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回收处理;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在厂区内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纯水制备废过滤膜由厂家回收;除尘器药尘全部回用于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树脂、质检废水(含化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吉****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回收处理。本项目各项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未产生二次污染。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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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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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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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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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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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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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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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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