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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市经营性人力**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评价办法》(厦人社规〔2020〕1号),我局对2024年12月31日前在**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经行政许可的经营性人力**服务机构开展年度评价分类,主要结合2024年度人力**市场统计年报、2024年度经营情况核验、人力**市场专项整治、“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等工作汇总事中事后监管信息评价,经审核复查,确定2024年度人力**机构评价为A类的57家、B类的5家。
现将经营性人力**机构2024年事中事后监管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评价结果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8日(7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在此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公示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补充材料。逾期无异议即确认评级结果,我局将进一步根据评级分类实施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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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