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
| 公示单位 | **市****公司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10-20 10:43 至 2025-11-04 10:43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31496.07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县三岔河安置小区西侧 | |||
| 经度 | 106.030019 | 纬度 | 31.33997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8-26 至 2025-09-06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欣****公司 | 单位联系人 | 李小飞 | 单位联系电话 | 130****6969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李小飞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0****6969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代霖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6****2110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县桂冠路4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1)****建设项目地块位于**省**县三岔河安置小区西侧,中心坐标为经度 106.030019°,纬度:31.339970°,调查面积为31496.07m2 (约 47.24 亩)。 (2)调查地块原****办事处****社区集体用地,其土地性质为农用地,地类为耕地、其他农用地。地块用途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 (3)调查地块历史上原****办事处****社区集体用地,2014 年之前地块原****办事处****社区集体用地,北部和**区域为村庄,中部区域作为耕地使用,主要种植农作物,期间使用农家肥,及少量农药, 在2014 年地块内中**区域**一处水塘,占地面积约1828 ㎡,用于垂钓。到2015 年地块征收后为国有土地,部分区域不在种植农作物,东部区域在 2016 年 1 月堆放有外来土方(来源于东侧小区建设时开挖基坑,后期回填)和**一处 水塘,占地面积约727 ㎡,用于垂钓,在 2020 年废弃。到2017 年地块内原东部区域堆土已拉走,其他区域无明显变化,直到2019 年地块内村庄拆除完毕,原中**区域水塘全部填埋(填埋土为地块内拆除村庄时土),地块内未进行清表。 现阶段地块内整体为空地,杂草丛生,部分区域有附件居民在此种植蔬菜等农作物,东部为废弃水塘,塘中有雨水存积。现场踏勘期间未发现有工业生产活动痕迹,未发现遗留固体废物。 (4)调查地块的相邻地块现阶段主要为道路、住宅,周边500m 范围内分布有村庄、住宅、行政机关单位。现阶段地块周边500m 范围无生产型企业,综合判断对调查地块的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本次调查工作通过资料收集和分析,结合人员访谈、现场踏勘,污染识别,认为该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确定的污染源,调查地块内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能够满足后续规划的环境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土壤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