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日土县卡易错湖盆钾硼锂矿产调查评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

审批
西藏-阿里-日土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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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县卡易错湖盆钾硼锂矿产调查评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
2025-10-20 10:38

(1)2025年4月,西****勘查开发局****大队委托****编制完成了《**自治区**县卡易错湖盆钾硼锂矿产调查评价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6月10****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自治区**县卡易错湖盆钾硼锂矿产调查评价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项目于2025年6月开工调查,于2025年8月调查完成并撤场。

(3)2025年8月,西****勘查开发局****大队委托****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根据验收调查结果,并查阅收集工程相关文件和技术资料,****编制完成了《**自治区**县卡易错湖盆钾硼锂矿产调查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

通过对**自治区**县卡易错湖盆钾硼锂矿产调查评价的工程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等情况的调查与分析,以及相关技术文件、报告的分析,对照环境保护验收原则,从环境保护角度对工程提出如下结论。

一、结论

1.项目概况

根据**自治区土地矿****评审中心于2025年3月26日下达的《**自治区**县卡易错湖盆钾硼锂矿产调查评价 2025年度实施方案评审意见书》,**调查评价承担单位为西****勘查开发局****大队,西****勘查开发局****大队于2025年6月—2025年8月期间开展了**自治区**县卡易错湖盆钾硼锂矿产调查评价工作。

项目位于**自治区**地区**县多玛乡境内,调查评价区面积216.46km2。本项目实际工作量主要为湖表卤水测量、物探、无人船测深、钻探、抽水试验、水文长期观测、各类样品采集及分析测试。实际调查过程中,因为部分钻探点位矿潜力不大,故实际调查施工中陆面钻孔由17个减少为15个,实际钻探工作量为707.32m。此外,实际调查过程中,因为环评设计的15个水文观测点实际仅有10个观测点位所在区域有水,故实际调查中15个水文观测点减少为10个。除钻探和水文观测内容有少量变化外,本项目实际调查过程中主体工程建设内容均同环评阶段一致,未发生变更。

工程实际总投资416.85万元,环保投资22.6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5.4%。

2.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通过现场实际调查及相关资料收集,项目施工期间大气通过洒水降尘、对施工车辆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等治理措施,未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施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施工人员卫生污水租借周边放牧点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草地施肥,泔水经泔水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期通过对施工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布局等措施,未对周边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施工过程中工程临时堆土设置防尘网遮盖并设置喷雾降尘措施,施工结束后临时土方均用于临时占地迹地恢复,无弃方。建筑垃圾收集后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收集后外售。钻探产生的岩芯全部运至**自治区岩芯库保存。生活垃圾、餐厨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及时运往**县多玛乡生活垃圾收集点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调查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了场地平整和迹地恢复,整地后区域地形与周边地形相协调,无环境遗留问题。

本项目落实了项目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极大地降低了对项目区域环境的不利影响。

3、项目变更

与环评阶段相比,本项目在实际调查评价过程中作出了以下变更:

(1)外环境关系方面,实际项目调查评价区域内新增6处放牧点。

(2)主体工程建设内容方面,实际调查过程中,因为部分钻探点位矿潜力不大,故实际调查施工中陆面钻孔由17个减少为15个,实际钻探工作量为707.32m。此外,实际调查过程中,因为环评设计的15个水文观测点实际仅有10个观测点位所在区域有水,故实际调查中15个水文观测点减少为10个。

(3)辅助工程方面,实际调查过程中为方便工作人员进出办公,办公及生活营地设置在卡易错**侧,更靠近G219国道;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租用周边放牧点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草地施肥,故实际调查中未单独修建旱厕:钻机采用履带式钻机,可根据钻孔位置快速移动至工作区域,故实际调查中无需搭建钻井平台;本项目实际调查时期为2025年6月中旬至8月中旬,仅2个月,项目调查期间主要耗油施工机械为汽油发电机和柴油钻机,发电机、钻机自带油罐且其所在区域防渗情况良好,为减小油品泄漏等污染风险,油品随用随买,故实际调查中未设置储油间;发电机、钻机自带防渗储油罐,考虑到项目油类为临时存放且临时储量较少,以及硬化施工过程中的土地**破坏及生态环境影响等问题,故实际在汽油发电房地面及钻井平台铺设防渗塑料布,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此措施仍可有效防止油品泄漏至周边土壤或地下水环境中。

(4)环保工程方面,废水、固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治理内容有变更:实际调查中未单独修建旱厕、无危险废物产生、汽油发电机房地面铺设防渗塑料布、未设置陆面钻井平台、储油间。

(5)工程原、辅材料方面,因实际调查过程中采钻探均采用“干钻”方式,故用水方面减少钻孔用水,钻孔不使用膨润土,其他同环评阶段一致。

(6)工艺流程方面,本项目环评阶段设计湖面钻孔采用“干钻”方式,陆面钻孔便携式全液压钻机施工,绳索取芯,钻井液采用水基钻井液,需用到膨润土、水。实际调查过程中,陆面钻孔位置主要分布于沉积层区域,该区域土壤质地湿润、松软,为有效避免钻井泥浆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并确保取样的准确性,本项目所有陆面钻孔作业均采用“干钻”工艺进行施工。陆面钻探工艺有部分变化,但污染物产生量减少,未增加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7)实际调查过程中,办公及生活营地设置在卡易错湖钻探工作区北侧国道旁的空地上,办公及生活营地包括施工人员帐篷、物料堆场、生活垃圾收集桶、发电机房,未设置储油间和旱厕。

(8)环保投资方面,因为环保工程有部分变更,故项目实际环保投资有相应变更。本项目设计总投资416.85万元,环保投资27.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6.6%。实际总投资416.85万元,环保投资22.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5.4%。

综上,相对于环评阶段,本项目实际调查评价期间有部分工程内容变更。根据对变更情况的具体分析可知,以上变更均是根据实际调查工作情况而改变,同样达到了环境保护的目的,且未导致项目对其所在区域环境的不利影响增大,故以上变更情况均可接受。

4.调查总结论

综上所述,**自治区**县卡易错湖盆钾硼锂矿产调查评价在施工期间采取了有效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建设对工程区植被、野生动物影响较小,对周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影响很小,整体上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噪声、污废水、废气、固废影响等方面均未对周围环境造成显著污染,不存在重大环境问题,而且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对策措施,均得到了合理且有效地落实,本项目具备申请竣工验收的条件,符合验收标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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