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川街道YC-05-07-05地块”位于**省**市**县洋川街道长江路和绥遵高速交汇处东南侧,内部由两个地块组成(YC-05-07-05-01地块和YC-05-07-05-02地块),因两地块位置相邻,所以合并进行第一阶段土壤调查。****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142375°,北纬27.950788°,洋川街道YC-05-07-05地块的用地面积134098平方米(YC-05-07-05-01地块面积66083平方米,YC-05-07-05-2地块面积68015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防治行动计划》第四条规定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中的要求,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工业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黔府发〔2016〕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实行)》(黔环通〔2019〕171号)、《******局****环境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控管理的实施意见》(2021-314)等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受****委托,我公司承担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司派专业技术人员对该地块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并对资料进行了深入分析,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技术规范,编制完成了《洋川街道YC-05-07-05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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