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硝用工业尿素采购项目
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脱硝用工业尿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相关问题澄清补遗发布如下,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此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标书代写
1.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五部分结算,原条款“货到买方后,以买方的地磅计量为到货数量验收依据,买方化验室验收合格后,凭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总货款的100%(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改为“货到买方后,以买方的地磅计量为到货数量依据,同时必须提供尿素生产厂家的地磅单(加盖生产厂家章);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后,凭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总货款的100%(货款每月结算一次)。”
2. 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原条款“8.4报价方送货现场需经采购方的地磅计量、化验验收合格后方可卸入采购方指定的储存罐里。”改为“经采购方人员确认化验报告合格,方可卸入采购方指定的储存罐里。”
3. 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原条款“8.5. 送货到现场经化验验收合格时卸入储存罐的过程中,现场的安全应接受采购方的管理和监督。”改为“送货到现场卸入储存罐的过程中,现场的安全应接受采购方的管理和监督。”
4. 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原条款“8.9. 尿素进厂将采取不定期抽检化验,送检化验费用由报价方承担。”改为“尿素进厂将采取不定期抽检化验,化验费用由采购方负责。”
5. 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原条款“8.11. 对化验结果如有异议,需在得知化验结果后三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采购方、报价方共同将留存样送至有资质机构化验(化验方式需相同,费用由报价方支付,只可复检一次),不合格尿素由采购方按尿素投标须知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处理。”改为“对化验结果如有异议,需在得知化验结果后三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采购方、报价方共同将留存样送至有资质机构化验(化验方式需相同,化验结果与之前检测结果在误差范围内的费用由报价方支付,化验结果与之前检测结果超出误差范围的费用由采购方支付,只可复检一次),不合格尿素由采购方按合同相关条款扣款。”
6. 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原条款 “11.2. 报价方的送(卸)货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方现场管理制度,否则将面临考核。如:未规范佩戴安全帽进入生产现场等情况违反《****安全生产“零容忍”管理办法(试行)》,按《****安全生产“零容忍”管理办法(试行)》考核5000元”改为“报价方尿素到达现场,未随车携带化验报告的将不予卸货;化验报告不合格的,直接予以退货,且考核1000元/次。”
7. 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原条款“11.3. 报价方送货人员违反厂内相关安全、环保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考核。”改为“每月抽检次数≥3次,抽检不合格考核情况:1)总氮的质量分数指标1次不合格时,按当月来尿素总量5%考核;2次不合格时,按当月来尿素总量10%考核;3次或3次以上不合格,按当月来尿素总量30%考核;合同期内累计6次抽检不合格时,终止尿素供货合同,列为****黑名单,****公司;2)除总氮的质量分数指标以外的其它指标,每个指标每发生一次考核10000元。”
此澄清文件(共2张)作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此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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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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