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 项目地点:**市-**区 |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业 |
本招标项目 ****中心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 已由 ****审批局 以 丰审批备字[2025]782号备案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8732.94 万元,其中**工程估算价 4597.88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依托“**军粮”品牌优势,对**军粮李庄子库区现有场地(占地面积22719.67平方米)进行装修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库内建筑物内外装修及室外管网改造、购置智能化餐厨生产设备和搭建数字化信息化管理系统并完善配送系统,建设地点:**市**区银城铺镇李庄子村。2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自接到招标人设计指令后30日历天内按招标人要求完成相关设计工作,施工开始时间以甲方开工令的日期为准,2026年5月15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具备运营条件。 3质量标准: 设计: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发包人要求;施工: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设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满足发包人要求。
2.2招标范围:以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为交钥匙工程。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及采购内容的实施(具体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执行);承包人还须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设备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6425.44 万元。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单位具备)设计资质;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单位具备)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
3.1.2 其他要求: 1.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5 年 11 月10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建设厅”严重失信名单。(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均需提供,成员中任意一家属于严重失信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该联合体投标为无效投标。以评标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5.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标书代写
3.1.3 业绩要求: 自 2020年 10月 1 日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房屋建筑工程的改造或装修或**的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800万元及以上,设计业绩单项合同金额80万元及以上。施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为准,设计时间以施工图审查报告的时间为准),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时提供设计+施工业绩;②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设计方)或设计业绩、施工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施工方)或施工 业绩;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4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5拟派项目经理自2020年10月1日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28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改造或装修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3.1.5 财务要求: 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提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建筑工程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其他: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个,施工单位不超过1个,采购单位不超过1个。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0-20 09:00:00 至 2025-10-27 17:00:00 (**时间,下同), 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 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获取。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1-10 09:00:00 ,地点为 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1、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特别提醒: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编制、上传、解密投标文件均需使用企业CA(包括** CA、** CA、** CA、联通 CA、CFCA、CQCCA,以上6家CA可互认)。CA 认证服务热线:** CA:400-****-3355;** CA:400-****-3319;**CA:400-****-0200;联通 CA:0311-****1619; CFCA:400-****-9888;CQCCA:400-****-9995。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提出,联系人:何亚南,联系电话: 0315-****669 。
9.1 监督部门名称: ****集团有限公司
9.2 电话: 0315-****260
9.3 电子邮件: ****@163.com
| ****中心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 | 投标人/供应商 | 5000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市**区银城铺镇李庄子村北 | 地址:**市建设北路39号 |
| 063000 | 邮编:063000 |
| 任女士 | 联系人:何亚南 |
| 0315-****853 | 电话:0315-****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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