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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辽人社〔2021〕31号)规定,现将申请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施工企业(见下表)进行公示。
| 企业名称 | 承建项目 | 撤销原因 | 属地人社部门投诉地址 | 投诉电话 |
| ******公司 | 年产3万吨混炼胶生产加工项目 | 2024.****.1工程完工 | **市建设路309 | 0421-****699 |
| ****公司 | 顾洞河(**段)河道治理工程(七标段)项目 | 2023.9.25工程完工 | **市建设路309 | 0421-****699 |
如发现公示企业承建的对应项目有拖欠工资情形,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电话方式向****反映,并于2025年11月15日前到项目所在地人力**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联系电话:042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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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