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关于
《****隆诚新型泡沫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 项目名称 | ****隆诚新型泡沫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城郊街道**经开区城郊纸业园(******公司内) |
| 建设单位 | **** |
| 公示日期 | 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4日 |
| 项目概况 | ****是一家专门从事塑料泡沫制品制造的企业,公司租赁******公司现有空置五号厂房,投资300万元建设EPS泡沫板、EPS硅岩泡沫板、真金泡沫板(泡沫板覆膜)生产线。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环境影响措施 项目租赁厂房建设生产线,因此施工期影响较小。 (2)营运期环境影响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发泡、成型、覆膜发泡、成型、覆膜等废气采用直连排气口、软帘集气罩、二次密闭等方式收集,收集后的发泡、成型、覆膜等废气汇成一股经除雾后进入吸附解吸+催化燃烧设备内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下料、搅拌工序设置一个独立的集气空间,收集产尘,收集的粉尘通过专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车间内排放;项目边角料、残次品破碎产生颗粒通过破碎机自带负压集气除尘系统,经负压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车间内排放;刮平产生的颗粒物经自带负压集气除尘系统,经负压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车间内排放。项目覆膜、成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中相关限值;苯乙烯、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相关限值;下料、搅拌、破碎、刮平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相关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深度处理。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主要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加强绿化、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项目在昼间、夜间时段的厂界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 B18599-2020)管控要求;废机油、废活性炭、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管控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达到减量化、**化、无害化的目的,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环境保护承诺书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0103 通讯地址:****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410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