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拍字国土〔2025〕11号(sn202507)

国土-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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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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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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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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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编号:**** 宗地编号:sn202507
宗地名称: 用地类型:旅馆用地
土地面积:720.19平方米
主要用途年限(年):40年
所属行政区:**市/绥** 批准机关:****政府
建筑面积:2653.87平方米
建筑评估价:2032.27万元
规划用途:旅馆用地 面积:720.19平方米 年限(年):40
地块位置:绥**长铺镇沿河中路5号商务局办公楼
出让规划指标信息
容积率:R=3.68%
交易信息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09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10月09日 17时00分00秒
拍卖开始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0时00分00秒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09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报名结束时间:2025年10月09日 17时00分00秒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9日 17时00分00秒
保证金缴纳金额:2032.27万元
起始价:2032.27万元
增价幅度:20.0万元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是
****公司:是
是否限制自然人购买:否
是否有底价:否
成交信息
竞得人(单位):****
成交价:2032.27万元
成交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0时08分36秒
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拍字国土公告〔2025〕11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sn202507 交易编号: ****
宗地总面积: 720.19平方米 宗地坐落: 绥**长铺镇沿河中路5号商务局办公楼
主要用途年限: 40年 容积率: 容积率=3.68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
旅馆用地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平方米 ) 土地级别
旅馆用地 720.19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032.27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起始价: 2032.27万元 加价幅度: 20万元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但欠交土地出让金或者闲置土地的单位和法律法规以及公开出让文件另有限制的除外。

联合申请的,还应在网上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应当明确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09月10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09日17时00分到**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5年09月10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09日17时00分到**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218.****.12:8888/portal/index)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09日17时00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系统将在2025年10月09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参与竞买。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218.****.12:8888/portal/index)进行。各地块拍卖开始时间分别为:

sn202507:2025年10月10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拍卖起始价为房地一体的评估价值2032.27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为780.18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032.27万元,竞价幅度20万元/次,不设底价,按最高报价者确定竞买人,成交价款不包括其他税费。

2、土地出让金由税务部门开票入库,门面资产价值部分(建筑物价值)由县财政开票纳入国有资产经营收入,拍卖过程超过起始价的溢价部分全部作为国有资产经营收入。

3、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竞得人1个月内一次性交清成交价款。

4、涉及规划控制的其他要求按《关于宗地编号sn202507、sn202508等5宗地及其建筑物的国有资产分摊土地规划核定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5、本次出让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款不包括按有关规定应当缴纳的相关税费。相关费税包括交易服务费、土地出让契税、交易公证费等,由受让人按标准另行缴纳。

6、****机关****中心交付土地及建筑物给受让人,交付条件为拍卖时的土地现状。交付土地时,****机关****中心协商交付其他相关事宜,产权转移后,****机关****中心妥善处理好与现有承租人的租赁关系,并共同解决可能产生的租赁矛盾。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从交付土地之日算起。

7、该宗地公开出让成交后,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公开出让结果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公示,并通知受让人依照本出让方案确定的土地******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8、受让人在申请土地登记时,必须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税支付凭证、《交付土地确认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9、受让方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价款、利用土地。如受让方违约,按照有关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出让期满或****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处置。

10、成交后,受让方自行搞好门面的维护、加固,防止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交易部;

联系电话:0739-****696 ********交易部

0739-****825(****权益股)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省(**市)国有资产**交****银行

银行账号: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出让人名称:****

2025年09月10日



其他交易条件

但欠交土地出让金或者闲置土地的单位和法律法规以及公开出让文件另有限制的除外。 联合申请的,还应在网上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应当明确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出价记录
轮次 竞买编号 出价时间 出价额度
1 ****026457 2025-10-10 10:04:33 2,032.27万元
结果公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公告

绥**土成交〔2025〕11号

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策文件规定,经****委托****(以下简称“交易中心”),采用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拍卖出让的交易方式出让。交易中心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于2025年10月10日10时00分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25年10月10日10时08分成交。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竞得人基本情况

竞得人:****

地 址:湖****中心街41号;

二、成交时间、地点

成交时间:2025年10月10日10时08分

成交地点:**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编号:****;

(二)宗地编号:sn202507;

(三)土地位置:绥**长铺镇沿河中路5号商务局办公楼;

(四)土地面积:720.19平方米(合1.0803亩);

(五)规划用途:旅馆用地;

(六)开发程度:/;

(七)土地级别:/;

(八)年限:40年;

(九)供地方式:/。

四、成交价格

本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贰仟零叁拾贰万贰仟柒佰元整(¥2032.2700万元)。

五、联系方式

出让人地址:

出让人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地址:**省**市**区**省邵****中心附楼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39-****696



****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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