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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4********885251D | 建设单位法人:陈卓欣 |
| 吕开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荔蒲市 |
| **市**镇沙园路26号 |
| 国道321**过境公路改建工程(北环路)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荔蒲市 |
| 经度:110.39224,110.37963,110.37556,110.35444,110.35378 纬度: 24.53676,24.52403,24.5025,24.4875,24.4800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3-10-31 |
| 市环管〔2013〕4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3654.3334 |
| 623.84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4********885251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14********885251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302MAA7CY8L2W | 竣工时间:2019-12-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819jthV8 |
| 项目属于**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属于**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路线全长10.27公里,全线采用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15米,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支线一长1.14公里,支线二长0.92公里,支线路基宽度10米,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全线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路线长8.236097km,路基宽度15m,快车道宽2×3.75m,慢车道宽2×3.25m,设计速度为主线80km/h,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 |
| 道路总长度减少,两条支线未修建。原因是路线进行了微调,取消了两条支线的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为公路建设项目,无具体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公路建设项目,无具体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1.项目施工人员应尽量租用当地民房居住,生活污水须经化粪池等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农肥。 2.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如喷洒压尘等)。 3.加强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工作人员对保护饮用水水源的意识,并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边界设立标识牌,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取土场、弃渣场、施工生产区等临时用地。施工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路段避开雨季施工;在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路段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设置事故应急池,并设置防撞栏和警示牌。妥善处理施工固废,避免进入水体造成污染,施工物料堆场须远离地表水体,并设置在径流不易冲刷处,粉状物料堆场须配有遮盖物并在周围挖设明沟防止径流冲刷。施工区应配备完善的排水设施设备,组织好施工区雨水、积水排水工作,地表径流水应经沉淀后再排放,防止施工区地表径流直接排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雨水排放口不得设置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废气: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的要求执行,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开工建设前,必须根据本批复和《报告书》中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编制《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环境保护局申报;施工期间切实落实该方案,在申请验收时须提交《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方能验收。 加强建筑拆除过程中的扬尘防治措施。施工时必须采取设置工地围挡、定期清扫、洒水、及时进行路面硬化等有效除(抑)尘措施;施工现场不得焚烧垃圾等;主体工程区、堆料场地、施工材料运输公路及便道要采取定时清扫、洒水降尘措施,除雨天外每天上下午洒水各不少于2次,大风、炎热和干燥天气应增加洒水频次;材料堆放须采取篷布遮盖等挡风措施,施工的堆料场须设置在敏感区200米以外。 项目输送砂土、水泥、碎石等材料及土方过程中,运输车辆要加盖篷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扬尘产生。运输车辆应清洗车轮及车身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噪声:1.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必须在工程开工****环境保护局办理排污申报登记,方可施工。禁止在午间12:00~ 14:30,夜间22: 00~6:00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特殊情况需连续施工的,****保护局进行申报,经同意并公告附近居民后方可施工作业。2.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CB12523-2011)的要求。对噪声大的声源实行封闭管理,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作业。3.****中心线84米以内、****中心线67米以内、****中心线63米以内的区域为噪声防护距离范围,在该范围内不宜规划**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敏感建筑。对道路两侧现状的居民楼等敏感建筑要根据预测超标情况采取安装通风式隔声窗、换装铝合金玻璃窗、加装密封条等降噪措施控制噪声污染,并加强线路所经声环境敏感点路段的绿化设计,在敏感点路段设置减速慢行和禁鸣的标志。 固体废物: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将全部弃土、余泥、建筑垃圾等清运至指定的弃土场堆放或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 生态环境:1.严格按照《报告书》的要求,落实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各项措施及投资。 2.施工中应保护既有树木和原有的生态景观,落实景观、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配套措施,减轻项目建设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植被恢复。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已落实 1、施工人员建立厂房居住,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2、施工废水经过沉淀之后,用于喷洒压尘;施工期间,未有居民进行投诉和举报。 3、加强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工作。未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取土场、弃渣场、施工生产区等临时用地;并且妥善处理施工固废;未将雨水排放口设置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未落实 未在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路段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事故应急池,原因是涉及**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废气:施工期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的要求执行;施工时采取了设置工地围挡(2m)、定期清扫、洒水、及时进行路面硬化等有效除(抑)尘措施;主体工程区、堆料场地、施工材料运输公路及便道采取定时清扫、洒水降尘措施,除雨天外每天上下午洒水各2次,大风、炎热和干燥天气增加洒水频次;材料堆放采取了篷布遮盖等挡风措施,施工的堆料场须设置在敏感区200米以外。 输送砂土、水泥、碎石等材料及土方过程中,运输车辆要加盖篷布、控制车速;运输车辆清洗车轮及车身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噪声:1.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 2.合理地安排了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尽量缩短施工期,减少施工噪声影响的时间。对个别影响较为严重的施工场地,采取了临时的隔声围护结构。 3.文明施工,同时做好了发电机械和施工机械的保养与维修,减少了施工作业中的噪声排放。 4.强噪声施工机械夜间(22:00-8:00)停止作业。 5.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及现场施工人员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工作时间,并为施工人员配置个人防护措施,如戴耳塞,头盔等。 6.工程施工使用商品混凝土,降低现场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7.项目对环评阶段预测超标区域采取安装通风式隔声窗、换装铝合金玻璃窗、加装密封条等降噪措施。 ****中心线84米以内的区域为噪声防护距离范围,在该范围内不规划**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敏感建筑。 固体废物:1.执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将全部弃土、余泥、建筑垃圾等清运至指定的弃土场堆放或处理。 2.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生态环境: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已进行植被恢复。 |
| 未在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路段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事故应急池,原因是涉及**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其他:认真落实好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好应急预案。****政府相关部门完成所在项目所在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突发应急工作,如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减轻污染,并及时向我局报告。 | 实际建设情况:其他:本项目涉及的**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公路项目应急预案的编制主体主要是运输企业,运输污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的物资的各企业会制定应急预案,其中包括在运输途中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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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隔声窗、换装铝合金玻璃窗、加装密封条等降噪措施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 项目对环评阶段预测超标区域采取安装通风式隔声窗、换装铝合金玻璃窗、加装密封条等降噪措施。 | 现状执行4a类标准的监测点昼间、夜间环境噪声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现状执行2类标准的监测点昼间、夜间环境噪声值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 |
| 2 | 草皮绿化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 本工程进行了绿化工程建设,路堑、路基边坡种草14.268hm2。 | 现状执行4a类标准的监测点昼间、夜间环境噪声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现状执行2类标准的监测点昼间、夜间环境噪声值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
| 1 |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将全部弃土、余泥、建筑垃圾等清运至指定的弃土场堆放或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 | 1.执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将全部弃土、余泥、建筑垃圾等清运至指定的弃土场堆放或处理。 2.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 1 | 1.严格按照《报告书》的要求,落实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各项措施及投资。 2.施工中应保护既有树木和原有的生态景观,落实景观、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配套措施,减轻项目建设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植被恢复。 | 本工程进行了绿化工程建设,路堑、路基边坡种草14.268hm2。对取土场、弃渣场、临时堆土场这些临时占用的用地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共计2.64hm2。建设对公路建成后生态环境得到逐渐恢复。 |
| 1 | 在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路段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设置事故应急池,并设置防撞栏和警示牌。认真落实好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好应急预案。****政府相关部门完成所在项目所在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突发应急工作,如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减轻污染,并及时向我局报告。 | 未在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路段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事故应急池,原因是涉及**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公路项目应急预案的编制主体主要是运输企业,运输污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的物资的各企业会制定应急预案,其中包括在运输途中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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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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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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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严格按照《报告书》的要求,落实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各项措施及投资。 2.施工中应保护既有树木和原有的生态景观,落实景观、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配套措施,减轻项目建设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植被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已进行植被恢复。本工程进行了绿化工程建设,路堑、路基边坡种草14.268hm2。对取土场、弃渣场、临时堆土场这些临时占用的用地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共计2.64hm2。建设对公路建成后生态环境得到逐渐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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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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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落实好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好应急预案。****政府相关部门完成所在项目所在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突发应急工作,如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减轻污染,并及时向我局报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涉及的**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公路项目应急预案的编制主体主要是运输企业,运输污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的物资的各企业会制定应急预案,其中包括在运输途中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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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