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39号令),****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公告号 |
宗地 名称 |
宗地 位置 |
规划 用途 |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起拍价(楼面地价) |
增价幅度 (楼面地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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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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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1 |
惠隆大街南侧、燕山大路东侧地块 |
惠隆大街南侧、燕山大路东侧 |
城镇住宅用地(二类) |
66591.9 |
>1.0且≤2.0 |
≤25% |
≥35% |
≤54米 |
70年 |
25647 |
2027元/平方米 |
10元/平方米 |
| 2025-012 |
惠隆大街南侧、燕山大路东侧地块 |
惠隆大街南侧、燕山大路东侧 |
商业用地 |
17762.5 |
≤2.0 |
≤40% |
≥20% |
≤54米 |
40年 |
3305 |
979元/平方米 |
10元/平方米 |
| 2025-013 |
**大街北侧、燕山大路东侧地块 |
**大街北侧、燕山大路东侧 |
商业用地 |
7431.9 |
≤2.5 |
≤45% |
≥15% |
≤60米 |
40年 |
1709 |
968元/平方米 |
10元/平方米 |
| 2025-014 |
祺福大街南侧、昌盛大路东侧地块 |
祺福大街南侧、昌盛大路东侧 |
商业用地 |
1864.9 |
≤1.6 |
≤40% |
≥25% |
≤25米 |
40年 |
329 |
1159元/平方米 |
10元/平方米 |
| 备注 |
1.2025-013****中心旧址拆除收回地块,竞得人竞得该宗地后需在7个工作日内****征收中心****办事处签订《安置用房移交协议》,10个工作日内持《安置用房移交协议》与****规划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开发建设完成后,需将1104.5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无偿****征收中心、****办事处作为安置用房使用,交房标准为毛坯房。具体安置位置为:32.51平方米安置在一层;110平方米安置在一层西南角;187.2平方米安置在一层西南角110平方米安置房相****门市;774.83平方米安置在二层550平方米,剩余224.83平方米安置在一层。 2.2025-014地块存在地上建筑物,出售价格为444.26159万元,与土地一并作价出让,单独收取。竞得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十日内将地上附着物及附属设备出售价款上****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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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地基本情况和相关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城镇住宅用地不接受自然人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9日09时,工作时间到****、****广场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9日09时,工作时间到****、****广场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9日09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在2025年10月19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5年10月24日15****广场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不再组织勘踏现场,有意竞买者自行勘踏现场。
(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河****拍卖中心和中国土地市场网或其他新闻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6****7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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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