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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县农业废****处理中心项目 | **省**市**县玄马镇 | **** | **世洲****公司 | 项目******处理中心3000 平方米。一期包括**办公楼、生产车间及购置生产设备;二期:包括**试验室,购置试验器材、菌肥生产线;三期:包括3000平方米的成品库房。以及配套的公用、辅助、环保工程。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卸料、贮存、陈化废气负压收集后经生物过滤除臭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粉碎、筛分、打包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初期雨水、除臭系统排水收集后拉运至**县****公司,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县****公司。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主要来自各种生产设备,选择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筛分杂质定期收集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物过滤除臭系统废滤料、除臭剂废包装桶、废布袋厂家定期回收;入场原****公司定期回收;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机油桶、试验室废液等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公示期限: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环境局**分局 0934-****762(电话) 通讯地址:**县北区**街13号 邮 编:745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