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移动制氮机组及环保清理筛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 **市**区嵩山北路27号院4号楼2206号 | ****210 | 86.8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移动制氮机组及环保清理筛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货物类(**** )
|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1 | 移动制氮机组及环保清理筛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1 | 批 | 详见附件 | ****21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陈怡 |
| 评审专家: | 林荣逢、唐俊奇、陈德礼、黄斌智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①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①****公司按中标总价计算代理费,代理费参照中华人****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80%计取,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按以下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其中包含该项目采购有跟标或增加补充而产生的采购金额。但若采购人的实际采购金额低于中标总金额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原缴纳的费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缴纳标准比例为: 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缴纳;总金额在100万—500万元的部分按1.1%缴纳;②招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开户行:****银行****分行,帐号:252********000029。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221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至截标时间共收到9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审查阶段**顺之安****公司未提供产品的品牌型号,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余8家均通过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三**镇**村乌菜港628****玻璃厂****粮库)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58****0019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路中大道1366号和成天下1号楼602-2单元
联 系 人:林女士
联系方法:187****9993
邮 箱:****@163.com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林女士
联系方法:187****9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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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0日 2025年10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