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制氮机组及环保清理筛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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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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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移动制氮机组及环保清理筛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市**区嵩山北路27号院4号楼2206号

****210

86.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移动制氮机组及环保清理筛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货物类(**** )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1

移动制氮机组及环保清理筛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1

详见附件

****21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陈怡

评审专家:

林荣逢、唐俊奇、陈德礼、黄斌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①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①****公司按中标总价计算代理费,代理费参照中华人****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80%计取,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按以下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其中包含该项目采购有跟标或增加补充而产生的采购金额。但若采购人的实际采购金额低于中标总金额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原缴纳的费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缴纳标准比例为: 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缴纳;总金额在100万—500万元的部分按1.1%缴纳;②招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开户行:****银行****分行,帐号:252********000029。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221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至截标时间共收到9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审查阶段**顺之安****公司未提供产品的品牌型号,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余8家均通过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三**镇**村乌菜港628****玻璃厂****粮库)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58****0019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路中大道1366号和成天下1号楼602-2单元

联 系 人:林女士

联系方法:187****9993

邮 箱:****@163.com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林女士

联系方法:187****9993

**** ****

2025年10月20日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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