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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三区三线”划定于2022年,****园区项目建设于2024年底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并启动实施,现有城镇开发边界与城镇空间拓展需求存在一定矛盾。依据《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委会办〔2025〕2号)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一)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未改变县级行政区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中心****中心**规划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变化的”,******厅申请调整县级总体规划;依据《自然**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本次优化调整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允许局部优化第一种(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实施、重大政策调整、重大项目建设,以及行政区划调整涉及城镇布局调整的)的情形。现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调整方案》面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为1个月(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1月18日)。如有意见,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262670。
附件:(第二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调整方案****1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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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