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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永房**共字第225号 | 孙碧翠 龙和贵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县溪洛渡镇**街(建行家属区)1幢2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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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0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