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铁清征补安置[2025]1号
张相镇十八道岗子村、张相屯村、大孟屯村、东二台子村、东华村、谢家屯村及土地相关权利人:
“G102京抚线瓜台子村至**段绕城**工程(**段)”项目选址在**区张相镇十八道岗子村、张相屯村、大孟屯村、东二台子村、东华村、谢家屯村地块。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及对被征收土地村(组)开展的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政府批准。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权属、位置
**区张相镇十八道岗子村、张相屯村、大孟屯村、东二台子村、东华村、谢家屯村地块。
二、征收土地面积及地类
涉及张相镇面积:24.7477公顷,合371.2136亩。
现状地类:农用地、建设用地。
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补偿依据
依据《****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铁政办发〔2023〕6号)规定执行。
四、补偿标准及补偿金额
张相镇张相屯村、大孟屯村、东二台子村、东华村、谢家屯为1类区片,土地补偿标准为每亩3.8万元,实际土地补偿为每亩4.5万元。张相镇十八道岗子村为2类区片,土地补偿标准为每亩3.5万元,实际土地补偿为每亩4.5万元。
五、拟用途
“G102京抚线瓜台子村至**段绕城**工程(**段)”该项目拟新征用地建设公路。
六、征地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该批次用地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
七、征收土地相关权利人的权利义务
1、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人民政府提出异议,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2、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经签字确认土地现状调查成果后的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3、公告期限为30日,自公告张贴之日起计算。
联系人:铁****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24****236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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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