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 项目要素 |
内容说明 |
| 项目名称 |
****集中办学项目总体规划方案征集 |
| 项目位置 |
**省**市涪**青义镇西园村及大龙村 |
| 规划规模 |
总占地面积约700亩,其中:已建成区域约290亩;新增用地约410亩(现状多为林地、山地、农地、深沟,地形高差最大约70米)。 学生规模1万人。 |
| 项目性质 |
校园总体规划方案公开征集 |
| 设计任务 |
结合《****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97-2019)及《****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建标191-2018),结合已建成15万m2(详附件一)建筑及1万学生规模的基础上,编制****集中办学项目2025–2035年总体规划设计方案。 |
| 征集方式 |
公开征集 |
| 征集单位 |
**** |
二、服务内容与成果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校园总体建设规划方案(2025–2035年)
规划设计范围:总占地约700亩
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背景与政策依据、现状分析(自然、建设、交通、景观、市政等)、发展目标与定位(办学规模、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功能分区与空间布局、土地利用与建设强度控制、道路交通与慢行系统组织、绿化景观与生态系统构建、地下空间与市政设施统筹、建设时序与分期实施建议、投资估算与经济性分析、规划图、效果图、鸟瞰图、分析图等;
(1)其中新增用地(约410亩,分2个地块。其中西园村地块约150亩,大龙村地块约260亩)规划方案。建筑规划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图、功能分区图、交通组织图、主要建筑单体概念设计(平面、立面、剖面、效果图)、建筑风格、色彩、材质控制导则、规划规范专篇(消防、**、通风、无障碍、绿色建筑等)、技术经济指标测算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等)。
(2)已建成区域(约290亩)提档升级规划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图、功能分区图、交通组织图、校园文化与形象提升策略、景观绿化系统优化(含苗木配置、季相设计、乡土树种应用)、室外空间****广场、道路、照明、智慧校园)、建筑立面整治与色彩统一导则、海绵校园与可持续设计措施。
2.项目投资估算书。按照新增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地下管网、室外道路、景观及配套等)分类编制。
(1)估算依据:国家及**省现行计价规范、**市近期信息价;
(2)成果要求:编制说明、估算汇总表、分项估算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应基本达到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深度;
(二)服务要求
1.方案须符合《****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行业标准;
2.满足**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要求;
3.体现“安全韧性、绿色低碳、智慧互联、文化育人”的现代师范校园规划理念;
4.成果须通过校内职能部门、专家评审会、学校党委会审议,并按要求修改完善;
5.所有图纸须达到概念性规划深度,文本条理清晰、数据准确、图文并重;
6.提交成果不少于8套完整纸质成果(A3规格装订)及电子文件(U盘1份,含可编辑Word、PPT、CAD、JPG、PDF等格式)。
(三)服务时间节点
| 阶段 |
时间 |
备注 |
| 报名时间 |
2025年10月21日-30日 |
**时间9:00-12:00;14:00-17:00 |
| 现场踏勘 |
2025年11月5日14:00 |
暂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
| 征集方案提交 |
2025年11月30日10:00前 |
征集方案成果编制完成,进行方案陈诉,专家评审 |
三、征集程序与补偿办法
(一)应征人确定
1.报名:公开接受报名;报名资料包含:
① 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鲜章);
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
③ 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盖鲜章)
④ 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占地面积100亩及以上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投资金额2亿元以上****园区总体规划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中标通知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盖鲜章)
2.现场踏勘:拟于2025年11月5日14:00在征集人**校区综合楼312会议室集合,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答疑会。时间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本项目现场踏勘已报名的应征人可自愿参加,逾期未集合视为自动放弃集中踏勘资格,征集人不再另行组织。
现场踏勘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80****9897。
(3)方案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技术标100分,无价格评审)。
(二)设计补偿金(含税,人民币)
| 排名 |
补偿金额 |
备注 |
| 第1名(中选方案) |
29万元 |
须根据专家及校方意见进行后续完善、优化以及评审,形成最终规划成果。 |
| 第2名 |
3万元 |
未中选,但提交有效规划设计成果 |
| 第3名 |
2万元 |
未中选,但提交有效规划设计成果 |
| 第4名 |
1万元 |
未中选,但提交有效规划设计成果 |
| 第5名 |
1万元 |
未中选,但提交有效规划设计成果 |
| 补偿金包含:应征人完成本阶段全部成本、税金及知识产权转让费用; 付款前提:提交符合要求的纸质及电子成果,并开具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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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征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须逐条提供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缴纳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6.应征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资质
1.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联合体:不接受。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占地面积100亩及以上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投资金额2亿元以上****园区总体规划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中标通知书、业主证明等材料)。
4.项目团队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6个月社保)。
| 岗位 |
资格要求 |
数量 |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一级城乡规划师+高级(含)以上职称 |
1人 |
| 技术负责人 |
注册一级城乡规划师+中级(含)以上职称 |
1人 |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注册一级建筑师+中级(含)以上职称 |
1人 |
| 造价专业负责人 |
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中级(含)以上职称 |
1人 |
| 备注:以上人员不得兼任,应征中选后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需更换须征得校方书面同意,且替换人员资历不得低于原人员。 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人员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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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方案征集报名及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30日(9:00-12:00及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应征人持报名资料到**省**市涪**教育西路16号****(**校区)国资处(0816—****531)免费领取;
(2)网络获取:可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标题“集中办学项目总体规划方案征集文件领取+应征人名称”,并电话国资处(0816—****531)告知,校方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邮箱发送电子版。
(3)报名联系人:陈燕,联系电话:0816—****531。
3.征集文件项目咨询: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816—****306
六、应征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一)应征文件组成:
1.资格文件:
2.规划设计成果文件
(二)递交要求:
(1)资格文件: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4份,A4胶装,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U盘1份,含可编辑Word、盖章扫描PDF)。
(2)规划设计成果文件:纸质成果8套完整,A3规格装订;以及电子文件U盘1份,含可编辑Word、PPT、CAD、JPG、PDF等格式。
(3)递交时间:须于2025年11月30日10:00前递交至:**省**市涪**教育西路16号****(**校区)综合楼316****办公室。
接收人:陈燕 老师,联系电话:0816—****531,158****9087。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格式要求密封的文件,征集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征集公告及后续补充、变更、结果公示,将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官网
[https://www.****.cn/]
2.中国招标网
[https://www.****.cn/]
八、知识产权与适用法律
1.所有应征成果文件概不退回,其著作权(版权)自提交之日起即归征集人所有;征集人有权对成果进行使用、修改、整合、出版、展览及实施,无需另行征得应征人同意,亦不再支付额外费用;
2.应征人享有署名权,可在自身宣传中注明本项目设计业绩,但须征得征集人同意;
3.本次征集活动及相关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
4.资格文件、应征文件、成果文件等均以中文书写;
5.未尽事宜,由征集人负责解释;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导致征集活动终止,征集人仅退还已收取的文件(若有),不承担其他责任。
九、纪检监督
纪检监督:****审计处电话:0816-****819,****体育局监审科电话:0816-****260
十、其他补充说明
1.应征人自行承担参加征集全过程的安全责任及产生的差旅、食宿、模型、效果图等全部费用;
2.本阶段为概念规划方案征集,不涉及实施性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中选单位须配合校方进行后续方案整合、深化及报批报建等工作,****学校党委会审批通过,征集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3.征集人保留因国家政策、学校发展需求变化而调整规划范围、建设规模、功能需求的权利,应征人须无条件配合。
****
2025年10月20日